← 住棚卷总目·第三章 被盗的棕枝

叶三十三正·33a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17
句
77
标注流失
0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6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33a.1 解答

(续上)在埃及桃金娘枝上——它每个节点长七片叶子,即便落了大半四片,还剩三片,茂密性质完好。阿巴耶Abaye 说:由此可知众贤以为这埃及桃金娘枝合作四样之诫中的 何沙那hoshana。

  1. 在一根埃及桃金娘枝上,它每一个节点都长出七片叶子,因为即便落了四片,就是大半,还剩三片,它茂密的性质仍保持完好。

  2. 阿巴耶Abaye 说:由此可知众贤认为:这根埃及桃金娘枝合用作四样之诫命里的一个 何沙那hoshana。

33a.2 解答

革玛拉问:这是显然的,它是桃金娘枝,何以会不合用?答:免得你说:它的名字带修饰语——不单叫桃金娘枝,而叫埃及桃金娘枝——所以不合用;所以 阿巴耶Abaye 教我们它合用。又问:就说确是如此,名字带修饰语就不合用吧?答:它合用,因慈悲者说的是「茂密树」——妥拉没指定某一物种,而是列出一个辨识特征,凡具此特征的树都合用,修饰语无关。

  1. 革玛拉问:这是显然的。

  2. 它是一根桃金娘枝。

  3. 它为什么会不合用?

  4. 革玛拉答:免得你说:既然它的名字带着一个修饰语,就是说它不单单叫作桃金娘枝,而叫作埃及桃金娘枝,它就不合用。

  5. 所以,阿巴耶Abaye 教我们:它合于使用。

  6. 革玛拉问:那就说确实如此:既然它的名字带着一个修饰语,它就不合用吧。

  7. 革玛拉答:它是合用的,因为慈悲者所说的是「茂密树」。

  8. 既然妥拉并没有规定用某一个特定的物种,而是列出一个辨识的特征,那么一棵具有那个特征的树无论如何都是合用的,修饰语就无关紧要了。

33a.3 推论

众贤教导:大部分叶子干了、还留着三根带湿叶的枝的,合用。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 说:这只在湿叶在每一根枝的顶端时;湿叶若在枝的别处,就不合用。

  1. 众贤教导:若它大部分的叶子干了,而它上面还留着三根带着湿润叶子的枝,它就合用。

  2. 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 说:而那个裁定,只在湿润的叶子是在每一根枝的顶端时才成立。

  3. 然而若湿润的叶子是在枝上别的地方,它就不合用。

33a.4 推论

密释纳续:桃金娘枝顶端被截断的,不合用。乌拉·巴尔·希纳纳Ulla bar Ḥinnana 教导:桃金娘枝顶端被截断,但在那处长出一颗瘿状浆果的,合用——浆果填补了空缺,枝顶不再看来被截断。

  1. 密释纳接着说:桃金娘枝的顶端若被截断,它就不合用。

  2. 乌拉·巴尔·希纳纳Ulla bar Ḥinnana 教导:桃金娘枝的顶端若被截断了,然而在那个地方长出了一颗像瘿子的浆果,它就合用,因为这浆果填补了空缺,枝子的顶端就不再看来是被截断的了。

33a.5 悬置

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提出一个疑问:顶端在节期前夕被截断,浆果在节期里长在那处,哈拉哈halakha 如何?这疑问系于一个更根本、更广的疑问:诸诫命有没有「弃置」之事?这桃金娘枝在节期开始时不合用,哈拉哈halakha 是它永被弃置、不能再合用?还是诸诫命没有弃置之事——浆果一长、抵消了不合用的原因,桃金娘枝又合用了?

  1. 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提出一个疑问:若顶端是在节期的前夕被截断的,而浆果是在节期当中长在那个地方的,哈拉哈halakha 是怎样的?

  2. 这个疑问系于一个更根本、更广泛的疑问:论诸诫命,有没有弃置这回事?

  3. 因为这根桃金娘枝在节期开始时是不合用的,哈拉哈halakha 是它被永久弃置、不能再被使成合用吗?

  4. 还是或许 哈拉哈halakha 是:论诸诫命,并没有弃置这回事。

  5. 一旦浆果的生长抵消了使它不合用的原因,这根桃金娘枝就又合于使用了。

33a.6 解答

革玛拉问:何不从我们在密释纳里所学的解这疑问:宰了野兽或禽鸟、须掩盖血的人,若掩盖了、血又露出来,他免再掩一次;然而若风吹尘土盖住了血、没有人参与,他须掩盖。拉巴·巴尔·巴尔·哈纳Rabba bar bar Ḥana 传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:他们教风盖住后他须掩盖,只在血随后又露出来时;若没有露出来,他就免掩。

  1. 革玛拉问:那就从我们在一条密释纳里所学的,来解决这个疑问吧:论宰了一头野兽或一只禽鸟、而有义务掩盖它的血的人,他若掩盖了血,而它随后又露出来了,他就免于第二次掩盖它的义务。

  2. 然而若是风吹来尘土、掩盖了血,而没有人参与其中,他就有义务掩盖它。

  3. 拉巴·巴尔·巴尔·哈纳Rabba bar bar Ḥana 传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:他们教他在风掩盖了血之后有义务掩盖它,只是在血随后又露出来的情形。

  4. 然而若它随后并没有露出来,他就免于掩盖它的义务。

33a.7 提问

我们曾讨论此事而问:血随后露出来时,他何以须再掩?它既已被弃置,就该一直弃置——风盖住血时,他免了掩血;若是这样,即便血随后露出,他也该仍免;那他何以在那情形须掩?

  1. 而我们曾讨论这个问题,问道:当它随后露出来时,他为什么有义务第二次掩盖它?

  2. 既然它已被弃置,它就该一直被弃置。

  3. 当风掩盖了血时,他就免于掩盖这血了。

  4. 若是这样,即便血随后又露出来,他也该仍是免除的。

  5. 那么,他为什么在那个情形里有义务掩盖这血呢?

33a.8 解答

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:这就是说诸诫命没有弃置之事——豁免义务的原因一抵消,人就又须尽诫命;虽然论供物有弃置,论诸诫命却不然。若是这样,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的疑问就解决了。

  1. 而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:那就是说,论诸诫命,并没有弃置这回事。

  2. 一旦免除义务的原因被抵消了,人就又有义务尽这条诫命。

  3. 论供物虽然有弃置这回事,论诸诫命却不是这样。

  4. 若是这样,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的疑问就解决了。

33a.9 悬置

革玛拉答: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所疑的,正是 拉夫帕帕Rav Pappa 的解答本身:拉夫帕帕Rav Pappa 据论血的讨论,是否以为显然诸诫命没有弃置——这裁定导致从宽(如顶端截断、长出浆果而合用)或导致从严(如血须重新掩盖)都无分别?还是那位 坦拿tanna 本有疑惑,所以导致从严时我们说诸诫命没有弃置、人须尽诫命,导致从宽时却不说诸诫命没有弃置?革玛拉断定:这疑问悬而未决。

  1. 革玛拉答: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所提的疑问,正是关于 拉夫帕帕Rav Pappa 的解答本身。

  2. 根据论血的讨论,拉夫帕帕Rav Pappa 是否认为显然诸诫命没有弃置这回事;而那个裁定是导致从宽——如在一根顶端被截断、而在原处长出一颗浆果、使它合用的桃金娘枝的情形——并没有分别;那个裁定是导致从严——如在血的情形,人有义务重新掩盖它——也没有分别?

  3. 还是或许那位 坦拿tanna 是不确定的,所以当那个裁定导致从严时,我们说诸诫命没有弃置这回事,人必须尽这条诫命。

  4. 然而当那个裁定导致从宽时,我们不说诸诫命没有弃置这回事。

  5. 革玛拉断定:这个疑问悬而未决。

33a.10 推论

革玛拉提议:可说诸诫命有无弃置之事系于 坦拿tanna'im 之争——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教过相近之题:人违禁在节期摘了使桃金娘枝不合用的浆果,它仍不合用,这是 拉比撒督之子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, son of Rabbi Tzadok 的话;众贤判它合用。革玛拉解释:两位 坦拿tanna 都同意 棕枝lulav 不须捆扎;即便说须捆扎,我们也不从 棚sukka 的 哈拉哈halakhot 推 棕枝lulav 的——论 棚sukka 写着「要做」,由此推出「不从已做成的」,棚sukka 须借动作而成,不是自行成就的。

  1. 革玛拉提议:我们可否说这件论诸诫命之弃置的事,系于 坦拿tanna'im 之间的一个争论?因为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教过一个相近的题目:人若违禁,在节期当天摘了使桃金娘枝不合用的浆果,它仍是不合用的;这是 拉比撒督之子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, son of Rabbi Tzadok 的话。

  2. 众贤判它合用。

  3. 革玛拉解释:众人,就是两位 坦拿tanna'im,都同意一根 棕枝lulav 不须要捆扎。

  4. 而即便你说一根 棕枝lulav 须要捆扎,尽管如此,我们也不从 棚sukka 的诸条 哈拉哈halakhot 推出 棕枝lulav 的诸条 哈拉哈halakhot。

  5. 论 棚sukka 写着:「要做它」,由此推出:而不是从已经做成的。

  6. 棚sukka 必须借着一个动作而搭成,而不是一座自行成就的。

33a.11 推论

岂不是 拉比撒督之子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, son of Rabbi Tzadok 与众拉比所争的是这一点?判不合用的 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以为诸诫命有弃置——这桃金娘枝节期开始时因浆果多于叶子而不合用,减少浆果也不能使它合用;判合用的众拉比以为诸诫命没有弃置——它节期开始时虽不合用,不合用的原因一抵消,就合用来行诫命。

  1. 岂不是 拉比撒督之子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, son of Rabbi Tzadok 与众拉比所争的,就是下面这一点吗?

  2. 那判这根桃金娘枝不合用的一位,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,认为:我们说论诸诫命有弃置这回事。

  3. 既然这根桃金娘枝在节期开始时,因为浆果多于叶子而不合用,减少浆果的数目也不会使它合用。

  4. 而那判这根桃金娘枝合用的一位,就是众拉比,认为:我们不说论诸诫命有弃置这回事。

  5. 尽管这根桃金娘枝在节期开始时不合用,一旦使它不合用的原因被抵消了,这根桃金娘枝就成为合用于行这条诫命的。

33a.12 解答

革玛拉驳此提议:不,可说两家都同意诸诫命没有弃置;这里所争的,是可否从 棚sukka 推 棕枝lulav:拉比撒督之子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, son of Rabbi Tzadok 以为从 棚sukka 推 棕枝lulav——正如 棚sukka 须借搭建、不借搭成后的动作而合用,棕枝lulav 也须借捆扎、不借捆后的动作而合用;这桃金娘枝不是借捆扎、而是捆后去掉浆果才合用,所以不合用。众拉比以为不从 棚sukka 推 棕枝lulav,所以即便 棕枝lulav 是从已做成的而合用,也合用。

  1. 革玛拉驳斥这个提议。

  2. 不,可以说众人都同意:我们不说论诸诫命有弃置这回事。

  3. 而在这里,他们所争论的,是可否从 棚sukka 推出 棕枝lulav。

  4. 一位贤者,拉比撒督之子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, son of Rabbi Tzadok,认为:我们从 棚sukka 推出 棕枝lulav。

  5. 正如一座 棚sukka 必须借着搭建、而不是借着搭成之后所采取的一个动作而成为合用的,同样,一根 棕枝lulav 也必须借着捆扎、而不是借着捆好之后所采取的一个动作而成为合用的。

  6. 既然这根桃金娘枝不是借着捆扎,而是借着在它被捆好之后去掉浆果而成为合用的,它就不合用。

  7. 而另一位贤者,就是众拉比,认为:我们不从 棚sukka 推出 棕枝lulav。

  8. 所以,即便这根 棕枝lulav 是从已经做成的而成为合用的,它也是合用的。

33a.13 解答

你若愿意,也可以说:我们若以为 棕枝lulav 须捆扎,众人都同意从 棚sukka 的 哈拉哈halakhot 推 棕枝lulav 的;这里所争的是 棕枝lulav 须不须捆扎,他们所争与这些 坦拿tanna'im 之争相同,如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所教:棕枝lulav 与桃金娘枝、柳枝捆不捆都合用;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说:捆了合用,不捆不合用。

  1. 你若愿意,也可以说:我们若认为 棕枝lulav 须要捆扎,众人都同意我们从 棚sukka 的诸条 哈拉哈halakhot 推出 棕枝lulav 的诸条 哈拉哈halakhot。

  2. 而在这里,他们所争论的,是一根 棕枝lulav 是否须要捆扎,而他们所争论的,与这些 坦拿tanna'im 之间的争论相同,正如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所教:一根 棕枝lulav,无论它是否与桃金娘枝和柳枝捆在一起,都是合用的。

  3.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说:它若捆着,就合用;它若没有捆着,就不合用。

33a.14 解答

革玛拉问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的理由何在?他从何推出这妥拉之律的要求?答:借字面类推,从论牛膝草捆的「拿」推出论四样的「拿」:这里论四样写:「第一日要为自己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、茂密树的枝条与河旁的柳枝」(利未记 23:40),那里论埃及的逾越节羊羔写:「拿一把牛膝草」(出埃及记 12:22)——正如那里拿牛膝草须成捆,这里拿四样也须成捆。众拉比以为:不借字面类推从「拿」推「拿」。

  1. 革玛拉问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之意见的理由是什么?

  2. 他从哪里推出这个妥拉之律的要求?

  3. 革玛拉答:借着字面类推,他从论牛膝草捆所写的「拿」这个词,推出论四样所写的「拿」这个词。

  4. 这里,在四样的上下文里,写着:「第一日要为自己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、茂密树的枝条与河旁的柳枝」(利未记 23:40);那里,在埃及献逾越节羊羔的上下文里,写着:「拿一把牛膝草」(出埃及记 12:22);正如在那里,论逾越节羊羔,拿牛膝草的诫命特是成捆的,同样在这里,拿四样的诫命也特是成捆的。

  5. 而众拉比认为:我们不借着字面类推,从「拿」这个词推出「拿」这个词。

33a.15 解答

革玛拉就相关之事问: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所教「把桃金娘枝与柳枝同 棕枝lulav 捆起是诫命,没捆也合用」的 坦拿tanna 是谁?若照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,没捆为何合用?若照众拉比,他行了什么诫命?答:其实照众拉比;有捆扎之诫,是因经上说「这是我的神,我要赞美他」(出埃及记 15:2),众贤解作在他面前行诸诫命时要美好;众拉比同意:三样不捆虽不使 棕枝lulav 不合尽诫命,棕枝lulav 捆起来,行诫命就更美。

  1. 就一个相关的题目,革玛拉问:在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所教「把桃金娘枝与柳枝同 棕枝lulav 捆在一起是一条诫命,而他若没有捆,它也是合用的」,教这话的 坦拿tanna 是谁?

  2. 那是谁的意见?

  3. 这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若是照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的意见,当他没有捆它时,它为什么合用?

  4. 它若是照众拉比的意见,他行了什么诫命?

  5. 革玛拉答:其实它是照众拉比的意见。

  6. 而所以有捆它们的诫命,是因为经上说:「这是我的神,我要赞美他」(出埃及记 15:2),他们把这句话解作:在行诸诫命时,要在他面前使自己美好。

  7. 众拉比同意:没有把这三样捆在一起,虽然不使这根 棕枝lulav 不合用来尽这条诫命,然而 棕枝lulav 捆起来时,行这条诫命就更美。

33a.16 推论

密释纳续:或浆果多于叶子的,不合用。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 说:这话是我们的大老师 拉夫Rav 说的,愿无所不在者助他:众贤教这条 哈拉哈halakha,只在浆果集中在一处时;若分布在枝上两三处,就合用。

  1. 密释纳接着说:或它的浆果若比它的叶子多,它就不合用。

  2. 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 说:这话是我们伟大的老师 拉夫Rav 所说的,愿无所不在者来帮助他。

  3. 众贤教这条 哈拉哈halakha,只是在浆果集中在一处的时候。

  4. 然而若它们是分布在枝上两三处的,它就合用。

33a.17 反驳

拉瓦Rava 对 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 说:(下接 33之间b)

  1. 拉瓦Rava 对 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 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