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住棚卷总目·第三章 被盗的棕枝

叶三十正·30a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8
句
40
标注流失
2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4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30a.1 解答

(续上)它不合用,因为那是借着过犯来成就的诫命,这使诫命不算成就,如经上说:「你们把抢夺的、瘸腿的、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;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?这是耶和华说的」(玛拉基书 1:13)。由经文中的并列推出:被抢之牲畜的法定地位等同于瘸腿的牲畜——正如瘸腿的牲畜因有残疾而无可补救、不合用,被抢的牲畜也无可补救;物主绝望之前与之后并无分别,两种情形都无可补救。

  1. 它不合用,是因为它是一条借着一件过犯来成就的诫命,这使这条诫命未得成就,正如经上所说:「你们把抢夺的、瘸腿的、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;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?这是耶和华说的」(玛拉基书 1:13)。

  2. 根据这节经里的并列,推出一头被抢之牲畜的法定地位,等同于一头瘸腿的牲畜。

  3. 正如一头瘸腿的牲畜,因为它有残疾,就无可补救、不合于使用;同样,一头被抢的牲畜也无可补救。

  4. 在物主对找回被抢的牲畜陷入绝望之前,并没有分别;在绝望之后,也没有分别。

  5. 在两种情形里,都无可补救。

30a.2 推论

革玛拉细论:物主绝望之前,抢夺者不可献那牲畜,固然说得通,因牲畜不属于他——慈悲者说:「人若从你们中间献供物」(利未记 1:2),「从你们」表明牲畜须属于献它的人,这被抢的不是他的。然而物主绝望之后,抢夺者岂不借绝望取得了那牲畜?物主一绝望,牲畜就属于抢夺者,虽他欠物主一笔须还的债;牲畜在法定上既是他的,为何禁他把它献为供物?岂不是因这供物是借过犯而来的诫命?牲畜既借过犯到他手中,就不合用来成就诫命。

  1. 革玛拉细论:在物主绝望以前,抢夺的人不可献这牲畜,这固然说得通,因为这牲畜不属于他。

  2. 慈悲者说:「人若从你们中间献供物」(利未记 1:2)。

  3. 「从你们」这个词表明:这牲畜必须属于献它的人,而这头被抢的牲畜不是他的。

  4. 然而在物主绝望以后,抢夺的人岂不是借着这绝望取得了这牲畜吗?

  5. 一旦物主绝望了,这牲畜就属于抢夺的人,尽管他欠下一笔必须偿还物主的债。

  6. 既然这牲畜在法定上是他的,为什么禁止抢夺的人把它献为供物?

  7. 其实,岂不是因为这供物是一条借着一件过犯而来的诫命吗?

  8. 既然这牲畜是借着一件过犯落到他手中的,它就不合用来成就一条诫命。

30a.3 引证

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以 拉比西缅·本·约哈伊Rabbi Shimon ben Yoḥai 之名说:经上说:「因为我耶和华喜爱公平,恨恶抢夺和罪孽」(以赛亚书 61:8)是什么意思?革玛拉引一比喻:一位血肉之躯的王经过一处税关,对仆人说:把税交给税吏。他们对他说:全部的税岂不都归你?税终究要进王库,交税有何意义?他对他们说:凡过路的人都会从我的行事学到,不逃税。同样,圣者、称颂归他,说:「我耶和华……恨恶抢夺作燔祭」——全世界虽都是他的,人的所得于他无损,神却说:我的儿女会从我的行事学到,远离抢夺,连与供物之需无关的抢夺也远离。

  1. 而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以 拉比西缅·本·约哈伊Rabbi Shimon ben Yoḥai 之名说:经上所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:「因为我耶和华喜爱公平,恨恶抢夺作燔祭」(以赛亚书 61:8)?

    和合本以赛亚书 61:8 作「恨恶抢夺和罪孽」;此处论证读 בְּעוֹלָה 为「在燔祭中」,故引文从英译所依之读法,并注明和合本原文。

  2. 革玛拉引一个比喻:一位血肉之躯的王,正经过一处税关。

  3. 他对他的仆人说:把税交给收税的人。

  4. 他们对他说:全部的税岂不都属于你吗?

  5. 既然这些税终究会进到王的库里,交这税有什么意义?

  6. 他对他们说:凡过路的人都会从我的行事学到,不逃避交税。

  7. 同样,圣者、称颂归他,说:「我耶和华……恨恶抢夺作燔祭」;尽管全世界都是他的,人的所得对他也毫无影响,神却说:我的儿女会从我的行事学到,远离抢夺,即便是与供物之需无关的抢夺。

30a.4 解答

也有记载说:拉比阿米Rabbi Ami 说:干的 棕枝lulav 不合用,因它不合美好的标准;被偷的 棕枝lulav 不合用,因它是借过犯而来的诫命。

  1. 也有记载说:拉比阿米Rabbi Ami 说:一根干枯的 棕枝lulav 不合用,因为它不合美好的标准;而一根被偷的 棕枝lulav 不合用,因为它是一条借着一件过犯而来的诫命。

30a.5 推论

革玛拉评说:拉比阿米Rabbi Ami 与 拉比以撒Rabbi Yitzḥak 的意见相争——拉比以撒·巴尔·纳赫马尼Rabbi Yitzhak bar Naḥmani 传 撒母耳Shmuel 说:众贤教被偷的 棕枝lulav 不合用这条 哈拉哈halakha,只论住棚节首日;从节期第二日起,妥拉已不再要求用自己财物中的 棕枝lulav;人既能借借来的 棕枝lulav 尽本分,也能借被偷的尽本分。

  1. 革玛拉评说:而 拉比阿米Rabbi Ami 与 拉比以撒Rabbi Yitzḥak 的意见相争,因为 拉比以撒·巴尔·纳赫马尼Rabbi Yitzhak bar Naḥmani 传 撒母耳Shmuel 说:众贤教一根被偷的 棕枝lulav 不合用这条 哈拉哈halakha,只适用于 住棚节Sukkot 的第一日。

  2. 然而从节期的第二日起,妥拉已不再要求用一根取自自己财物的 棕枝lulav。

  3. 既然人能用一根借来的 棕枝lulav 尽他的本分,他也能用一根被偷的尽他的本分。

30a.6 反驳

拉夫纳赫曼·巴尔·以撒Rabbi Naḥman bar Yitzḥak 从密释纳提出反驳:被偷的或全干的 棕枝lulav 不合用——由此推知借来的 棕枝lulav 合用。革玛拉问:这条 哈拉哈halakha 何时适用?若说只在节期首日,经上岂不是说「第一日要为自己拿」,表明四样须取自自己的财物,而这借来的 棕枝lulav 不是他的?显然密释纳不是论首日;岂不是论节期第二日,而密释纳教被偷的 棕枝lulav 在这日也不合用,与 撒母耳Shmuel 之意相反?

  1. 拉夫纳赫曼·巴尔·以撒Rabbi Naḥman bar Yitzḥak 从密释纳提出一个反驳:一根被偷的 棕枝lulav,或一根全然干枯的 棕枝lulav,不合用。

  2. 由推论,人得出结论:一根借来的 棕枝lulav 是合用的。

  3. 革玛拉问: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在什么时候适用?

  4. 你若说它只适用于节期的第一日,经上岂不是写着:「第一日要为自己拿」,表明四样必须取自你自己的财物,而这根借来的 棕枝lulav 并不是他的吗?

  5. 显然,这条密释纳不是指第一日。

  6. 其实,岂不是这条密释纳是指节期的第二日,而这条密释纳教导一根被偷的 棕枝lulav 在这一日也不合用,与 撒母耳Shmuel 的意见相反吗?

30a.7 解答

拉瓦Rava 说:其实密释纳可解作论节期首日,坦拿tanna 是用「不必说」的教法立这条 哈拉哈halakha:不必说借来的 棕枝lulav 不能尽本分,因它不是他的;至于被偷的 棕枝lulav,你会说:除非特殊情形,寻常的抢夺会使物主绝望,被偷的 棕枝lulav 虽借过犯取得,法定地位却如同抢夺者自己的财物;所以密释纳教我们并非如此——人不能借被偷的 棕枝lulav 尽本分。这条密释纳不是对 撒母耳Shmuel 之意的驳斥。

  1. 拉瓦Rava 说:其实,这条密释纳可以解释为指节期的第一日,而这位 坦拿tanna 是用「不必说」这种教学的方式来陈述这条 哈拉哈halakha。

  2. 不必说人不能用一根借来的 棕枝lulav 尽他的本分,因为它不是他的。

  3. 然而论一根被偷的 棕枝lulav,你会说:除非是特殊的情形,寻常的抢夺是一种会导致物主绝望的情形;尽管一根被偷的 棕枝lulav 是借着一件过犯取得的,它的法定地位却如同抢夺之人自己的财物。

  4. 所以,这条密释纳教我们:并不是这样。

  5. 人不能用一根被偷的 棕枝lulav 尽他的本分。

  6. 这条密释纳并不是对 撒母耳Shmuel 意见的一个驳斥。

30a.8 引证

借论借抢夺而得的四样不合用,革玛拉述:拉夫胡纳Rav Huna 对卖四样的商人说:你们从外邦人那里买桃金娘枝时,不要自己从树上割下;让外邦人割下交给你们。这劝告的理由何在?因为寻常的外邦人是抢夺土地的,(下接 30之间b)

  1. 借着论借抢夺而得之四样的不合用,革玛拉述说:拉夫胡纳Rav Huna 对出售四样的商人说:当你们从外邦人那里买桃金娘枝时,你们不要从树上割下它们。

    「商人」原文作 avankarei(אַוַונְכָּרֵי),英译以方括号附注,中文不写罗马字。

  2. 而是让那些外邦人割下它们,交给你们。

  3. 这个劝告的理由是什么?

  4. 是因为寻常的外邦人是抢夺土地的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