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安息日卷总目·第十一章 投掷者

叶九十七背·97b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13
句
58
标注流失
0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12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97b.1 提问

这岂不是说 拉比犹大·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连工作之子与工作之父并行的也判有责么——搬出与搬进本是一父一子。

  1. 这岂不是说:拉比犹大·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连人把工作之子与工作之父并行的也判为有责么?

  2. 到底搬出与搬进本是一样工作之父与它的工作之子。

97b.2 反驳

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说 拉比犹大·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从出埃及记 35:1「אֵלֶּה הַדְּבָרִים」推出三十九样:דְּבָרִים 复数得二,加冠词 הַ 得三,אֵלֶּה 的数值(א 一、ל 三十、ה 五)合三十六。他既以工作之父有定数,便只判父不判子。

  1. 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岂不是教说,拉比犹大·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说安息日之工正在这一节里:「这些是耶和华所吩咐你们当行的事〔אֵלֶּה הַדְּבָרִים〕」(出埃及记 35:1)?

  2. 从这一节多出来的几处措辞里,推出好几层来。

  3. 妥拉Torah 本可以单说「这是一件事〔דָּבָר〕」。

  4. 它既说「事」的复数〔דְּבָרִים〕,便至少教出两层来。

  5. 「事」上又加了冠词、作「这些事〔הַדְּבָרִים〕」,便至少再添第三层。

  6. 至于 אֵלֶּה 三个字母的数值——阿莱夫alef 是一、拉梅德lamed 是三十、黑heh 是五——合起来是三十六。

  7. 「这些是那些事」一语,正暗指三加三十六,就是西奈山上对摩西所说的三十九样禁工。

  8. 拉比犹大·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既以为工作之父有一定的数目,他断然只为工作之父判责,不为工作之子判责。

97b.3 解答

拉夫约瑟Rav Yosef 对他说:夫子把 拉夫犹大Rav Yehuda 那句话归在 拉比犹大·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名下,才有这难处;我们是把它归在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名下学的,就没有难处。

  1. 拉夫约瑟Rav Yosef 对他说:夫子把 拉夫犹大Rav Yehuda 那句话归在这一位名下讲,所以才遇着难处。

  2. 那便是 拉比犹大·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 的这一句与他那一句相违了。

  3. 我们是把 拉夫犹大Rav Yehuda 那句话归在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的意思上学的,所以于我们并没有难处。

97b.4 引证

因为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教说:人把东西从私人区掷到公共区、那东西在公共区里飞过四肘的,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判有责,众拉比判无责。

  1. 因为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教说:人把东西从私人区掷到公共区,那东西在公共区里行过四肘之远,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判他有责,众拉比判他无责。

97b.5 解答

撒母耳Shmuel 说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要判两个赎罪祭——一为搬出、一为在公共区行四肘;众拉比免了后一层。若说只判一个,众拉比便全然无责了,那岂说得通?答曰说得通:他若说「我只要它一出公共区就落定」。

  1.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奉 撒母耳Shmuel 之名说:这样的情形,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要判他献两个赎罪祭——一个为从私人区搬出到公共区,一个为把那东西在公共区里带过四肘。

  2. 众拉比免了他在公共区里行四肘那一层之责。

  3. 非这样讲不可,因为你若以为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只判他献一个赎罪祭,由此推之,众拉比便判他全然无责了。

  4. 那怎么讲得通呢?

  5. 他岂不是把东西从私人区搬到公共区去了么?

  6. 这凭据被驳回了:你从哪里断出那一层呢?

  7. 或者我实在可以对你说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只判他献一个赎罪祭,众拉比判他全然无责;那么这样的情形怎么找得着呢?

  8. 就是他说「我的意思是要它一出到公共区就立刻落定」的那一种。

97b.6 解答

两下所争在此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说「物在空中即算落定」,他的心意便成就了;众拉比说不算落定,心意未成,故无责。至于工作之子与工作之父并行,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本不判责。

  1. 他们所争的正在这一层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以为我们说「物在空中便算已经落定」,所以他的心意成就了。

  2. 那东西一进到公共区的空中,便算已经落定。

  3. 众拉比却以为我们不说「物在空中便算已经落定」,所以他的心意没有成就,他便无责。

  4. 至于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,他本不为人把工作之子与工作之父并行而判责。

97b.7 反驳

这样讲不通,因为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说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在工作之父上还添「排经」与「打纬」两样;众拉比说排经是「张经」之子、打纬是「织」之子。这岂不是说两样并行、他仍判有责么?

  1. 革玛拉Gemara 驳回这个讲法:这话你心里断说不通,因为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教说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在工作之父的名目上还添了「排经线」与「打纬线」两样。

  2. 众拉比对他说:排经是归在「把经线张在机上」这一样工作之父底下的工作之子,打纬是归在「织」这一样工作之父底下的。

  3. 这岂不是指人把排经与打纬两样并行的情形么?由此岂不可断出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连工作之子与工作之父并行的也判为有责么?

97b.8 解答

你从哪里断出那一层呢?或者所指是各行一样;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本不为子父并行判责。两下所争在此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以为那两样另是工作之父,众拉比以为它们是工作之子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驳回这个凭据:你从哪里断出那一层呢?

  2. 或者所指的实在是他单行了这一样、又单行了那一样;而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本不为人把工作之子与工作之父并行而判责。

  3.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与众拉比所争的正在这一层。

  4.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以为:排经与打纬这两样另是工作之父;众拉比却以为:这两样是工作之子。

97b.9 解答

可知果然如此,因为那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说「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还添」——若是工作之父,「添」字才有着落;若是工作之子,「添」字便无从讲了。又传 拉巴Rabba 与 拉夫约瑟Rav Yosef 同说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只判一个赎罪祭。

  1. 可知果然是这样,因为那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教说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还添。

  2. 革玛拉Gemara 讲明那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这一语:你若说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的意思是那两样另算工作之父,那么「他还添」是什么意思呢?

  3. 意思是他在工作之父上添了两样。

  4. 但你若说他的意思是那两样算工作之子,那么「他还添」又是什么意思呢?

  5. 所传也有这样说的:拉巴Rabba 与 拉夫约瑟Rav Yosef 二人同说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只判他献一个赎罪祭。

97b.10 提问

拉维纳Ravina 问 拉夫阿施Rav Ashi:照起初所想他要判两祭,那怎么讲得通——他若只要东西落在此,便不要它落在彼。拉夫阿施Rav Ashi 答:他若说「随它落在哪里都好」,便讲得通。

  1. 拉维纳Ravina 对 拉夫阿施Rav Ashi 说:照我们起初所想的——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要判他献两个赎罪祭——那么他怎能既为从私人区搬出担责、又为在公共区里行四肘担责呢?

  2. 他若单要那东西落在这里、就是公共区的起头处,他便不要它落在那里、就是公共区四肘之外。

  3. 反过来,他若单要那东西落在那里、就是公共区四肘之外,他便不要它落在这里、就是公共区的起头处。

  4. 拉夫阿施Rav Ashi 对 拉维纳Ravina 说:这在他说「随它情愿落在哪里,就让它落在哪里」的情形里是讲得通的。

  5. 他既这样说,就表明所掷之物无论落在哪里,他的心意都算成就了。

97b.11 提问

论掷物的心意:本要掷八肘而只掷了四肘的,显然有责——正如人写 שֵׁם 两个字母、虽没写全「西缅」,也算写了字。所疑的是:本要掷四肘而掷了八肘的,当怎样断?

  1. 论安息日把东西从这一区掷到那一区、并在同一区里掷,革玛拉Gemara 就掷物的心意举出几层来问。

  2. 人本要在公共区里把东西掷出八肘、实际只掷了四肘的,显然有责,因为那与人写下 שֵׁם 一样——那是「西缅」一名的头两个字母。

  3. 论写 שֵׁם 这一件,那人虽没有把当初所要写的名写全,却已行了写两个字母这一样禁工。

  4. 所要问的是这一层:人本要把东西掷出四肘、却掷了八肘的,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当怎样断呢?

  5. 我们说他到底把那东西搬过去了呢,还是说那东西末了并没有落在他所要它落的地方呢?

  6. 但这岂不正是上文 拉维纳Ravina 对 拉夫阿施Rav Ashi 所问的那一层么?

  7. 拉夫阿施Rav Ashi 岂不是答说:所指的是他说「随它情愿落在哪里,就让它落在哪里」的情形么?

  8. 那样的情形他是有责的,因为他既这样说,就表明那东西上无论成就了哪一样工,他都甘心。

97b.12 提问

前一件看似明白,其实也须分说:写 שֵׁם 一例,辛shin 与 梅姆mem 两个字母不写,「西缅」便写不成;掷八肘却不必先落在四肘处。故那一疑仍悬。

  1. 再者,那看似明白的头一件,其实也须讲明。

  2. 你所说「这与人写下 שֵׁם 一样」,果真一样么?

  3. 那里,שֵׁם 的两个字母——辛shin 与 梅姆mem——一日不写,「西缅」一名便一日写不成。

  4. 这里,人本要把东西掷出八肘、却只掷了四肘;难道那东西不先掷过四肘,就掷不出八肘么?

  5. 东西掷出八肘,并不须先在四肘处落一落。

  6. 这一疑仍旧悬着。

97b.13 引证

众贤教说:人安息日把东西从这一公共区经私人区掷到那一公共区,两处公共区里合计行过四肘的,便有责。

  1. 众贤教说:人安息日把东西从这一处公共区经过私人区掷到另一处公共区,那东西在两处公共区里合计行过四肘之远的,他便有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