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安息日卷总目·第一章 安息日的出运

叶六正·6a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16
句
72
标注流失
0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6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6a.1 解答

比作公共区里搬运:中间那一段虽不担责,走到末了放下仍有责。

  1. 那里的 哈拉哈halakha 怎样,这里也怎样,正如人在公共区里搬运东西一般。

  2. 那里,他一路拿着走而不放下时固然免责;到他放下时,岂不就有责了么?

  3. 可见在他提起之处与放下而担责之处中间,本就横着一段说不上名目的地方——只要他还走着,便是免责的。

  4. 这里也无二致:两样情形一模一样——他若在路的末了把东西放下便有责,虽然中间那一段是免责之地。

6a.2 反驳

不相类:那里中间那一段本身也是可担责之地,这里柱廊却是十足的免责区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驳这一比:这两件像么?

  2. 那里,他无论把东西放在哪一处,都是可担责之地。

  3. 那不能说成「两处可担责之地中间夹着一个免责区」——中间那一段,他若把东西放在那里,也照样是可担责之地。

  4. 这里却不然:他若把东西放在 柱廊setav 里,那是个十足的免责区。

6a.3 解答

改比作公共区里四肘之运:四肘之内放下不担责,走满四肘放下仍有责。

  1. 这一问又起:经过一个免责区而搬运,哪里找得着判有责的先例呢?

  2. 革玛拉Gemara 答:倒可以另举一个先例——这里的 哈拉哈halakha 怎样,正如人在公共区里把东西从四肘的起头搬到四肘的尽头一般。

  3. 那里,他若在自己所站的四肘之内把东西放下,本不有责——四肘之内,公共区里搬运这项工作并没有做完;然而他走满四肘、在尽头把东西放下时,岂不就有责了么?

  4. 这里也无二致。

  5. 可以说:提起与放下之间,本就横着一条免责之地。

6a.4 反驳

仍不相类:四肘之内只对他一人免责,对别人仍是可担责之地;柱廊却对天下人都免责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又驳这一比:这两件像么?

  2. 那里,在公共区中,那一段对这一个人是免责之地,因为那是在他提起东西之处的四肘之内。

  3. 但对天下人却是可担责之地——那地方本身就是公共区;换了别人,那里可能已在四肘之外,他把东西放在那里就有责。

  4. 这里却不然:柱廊setav 对天下人都是免责区。

  5. 「因那项工作没有做完而不担责」,与「单因那地方的身分而一概免责」,两者是不能相比的。

6a.5 解答

再改比作经「公共区之侧」而运出:侧上放下免责,运到公共区仍有责。

  1. 倒可以另举一个先例:这里的 哈拉哈halakha 怎样,正如人把东西从私人区经「公共区之侧」运出到公共区一般。

  2. 公共区之侧,是紧挨着房屋的那几条窄地,众人不在那里聚集来往。

  3. 那里,人若把东西放在公共区之侧,本是免责的;然而他把东西放在公共区里时,岂不就有责了么?

  4. 既然如此,这里也无二致。

6a.6 反驳

拉夫帕帕Rav Pappa 驳:这只合众拉比之说;依 拉比以利以谢·本·雅各Rabbi Eliezer ben Ya'akov,侧即公共区。

  1. 拉夫帕帕Rav Pappa 极力驳这一解:依众拉比的意思,说公共区之侧自成一区、算不得公共区,那先例与我们这一件诚然相类。

  2. 然而依 拉比以利以谢·本·雅各Rabbi Eliezer ben Ya'akov 的意思——他说公共区之侧是十足的公共区——那又怎么说呢?

6a.7 解答

拉夫伊卡之子拉夫阿哈Rav Aḥa son of Rav Ika 为他立界:那单指没有护桩的地方。

  1. 拉夫伊卡之子拉夫阿哈Rav Aḥa, son of Rav Ika 对他说:你所听见 拉比以利以谢·本·雅各Rabbi Eliezer ben Ya'akov 说「公共区之侧算作公共区」的,该是指没有 护桩ḥipufei 的地方——护桩ḥipufei 是把房屋院落与真正的公共区隔开的木桩,为拦住往来的人,免得撞坏墙。

  2. 至于有护桩的地方,你何曾听他说过那侧地的身分就是公共区呢?

  3. 所以那与 柱廊setav 那一件正相类,也就可以作「经免责区而运,仍判有责」的先例了。

6a.8 引证

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:本·阿扎伊ben Azzai 所异只在「走着运」;抛与伸手他也判有责,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同教。

  1.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:本·阿扎伊ben Azzai 所异的,单在「走过 柱廊setav 而把东西运出去」这一样。

  2. 依他的意思,这样运出的人免责。

  3. 但他与众拉比同以为:人把东西从私人区经 柱廊setav 抛到公共区,他有责——那与径直从这一区运到那一区一样。

  4. 这一说在一段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也教过:安息日里人把东西从铺子经 柱廊setav 运到 广场pelatia,有责。

  5. 凡经 柱廊setav 而越区挪物的,这条 哈拉哈halakha 都是一样。

  6. 运出的、运进的、抛过去的、把手伸过这一区到那一区的,都是如此。

  7. 本·阿扎伊ben Azzai 说:走着运出的、走着运进的,都免责——他既算作在 柱廊setav 里歇下了。

  8. 至于伸手递物的、抛物的,他们的动作一气不断,就有责。

6a.9 引证

《托塞夫塔》立安息日四区:私人区、公共区、区间区、免责区。

  1. 为把安息日诸区之律说明白,革玛拉Gemara 引众拉比在 《托塞夫塔》Tosefta 里所教的:就安息日诸 哈拉哈halakha 而论,共有四区——私人区、公共区,另有两区:区间区karmelit,既不像公共区也不像私人区;并免责区,那是不入诸区之列的。

6a.10 引证

私人区之数:深十掌宽四掌的坑,高十掌宽四掌的墙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细说:什么是私人区呢?

  2. 深十掌、宽四掌的坑,并高十掌、宽四掌的墙——那是十足的私人区。

  3. 私人区之数是:须有四掌见方的面,又须与四围高下相差十掌。

6a.11 引证

公共区之数:大街、广场、两头通街的巷道;越区之罚由赎罪祭到剪除到石刑。

  1. 什么是公共区呢?

  2. 大街seratia 与大广场,并两头都通到公共区、把各条大街连起来的巷道——那是十足的公共区。

  3. 论到这几区:人不可把东西从这样的私人区运出到这样的公共区,也不可从这样的公共区运进这样的私人区。

  4. 他若是无心而行的,就担献赎罪祭之责。

  5. 他若是有意而行、又没有见证、也没有人先行警告,就当受 剪除karet 之罚。

  6. 他若受过警告而又有人见证他所犯的,就受法庭所定的死刑,被石头打死。

6a.12 引证

区间区之数:海、谷、柱廊等——挪过四肘所禁,却不担 妥拉Torah 之责。

  1. 至于海、谷、柱廊setav 与 区间区karmelit,都归在 区间区karmelit 这一大类里——它既不像公共区(众人不在那里聚集),也不像私人区(它没有隔断)。

  2. 众贤便立这一类自成一区。

  3. 人不可在其中把东西挪过四肘再放下,正如公共区里所禁的一样。

  4. 他若仍旧挪了、放了,却免责——那里并没有 妥拉Torah 之禁。

  5. 人不可从其中运到公共区,也不可从公共区运进其中——因为它不是公共区。

  6. 人不可从私人区运进其中,也不可从其中运进私人区——因为它不是私人区。

  7. 他若从私人区运了出去、或从公共区运了进来,仍免责——那里并没有 妥拉Torah 之禁。

6a.13 引证

另有一等私人区按拉比之律等同区间区或公共区:院落与不两通的巷道,须立合界才可搬运。

  1. 照样,另有一等私人区,按拉比之律其身分如同 区间区karmelit 或公共区。

  2. 众人共用的院落,并不是两头都通的巷道,本是私人区,却因人多聚集而略近公共区。

  3. 为这缘故,众贤立了防禁,不许在其中搬运。

  4. 但他们若立了 合界eiruv——就是把共用的院落合成一区的「院落之合」,或把几个院落共用的巷道合成一区的「巷道之合」——众人便都可以把东西从各自屋里搬到院子里,或从院子搬到巷道里。

  5. 他们若没有立 合界eiruv,就不可如此行。

6a.14 引证

免责区之例:立在门槛上的人,与两边各自取予都无妨,只是不可代为过渡。

  1. 那段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所列第四区——免责区——的例是这样:人站在门槛上,可以从站在私人区里的家主手中取物,也可以递物给他。

  2. 照样,他站在那里,也可以从站在公共区里的穷人手中取物、递物给他;因为安息日里在免责区中搬运、运出,既无禁也无责。

  3. 只要他不从私人区的家主手里取了东西再递给公共区的穷人、或从穷人手里取了再递给家主,就没有犯禁——那样一来,他就成了越区搬运的中介。

  4. 然而他就是从这一个手里取了递给那一个,也断没有做成 妥拉Torah 之律所禁的工作,三个人都免责。

6a.15 引证

另有人Aḥerim 说:门槛未必都是免责区——门开则属屋,门锁则属外;高十掌宽四掌者自成一区。

  1. 另有人Aḥerim 说:并不是每一道门槛都是免责区。

  2. 有些门槛与四围诸区隔得不够开。

  3. 门槛有时兼作两区:有时是公共区,有时是私人区——情形一变,它就并进挨着的那一区里去了。

  4. 所以门开着的时候,门槛算作屋子的延伸,属私人区。

  5. 门若锁着,它就算作外头,属公共区的一部分。

  6. 这是就门槛本身不自成一区的情形说的。

  7. 门槛若高过公共区十掌、又宽四掌,它便自成一区,是与屋子各别的、十足的私人区。

6a.16 提问

《托塞夫塔》说「这才是私人区」,那一句是为排除谁?答:排除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那一条。

  1. 论到私人区的界说,《托塞夫塔》Tosefta 里教说夫子特特加重语气道:这才是私人区。

  2. 革玛拉Gemara 问:这加重的一句是为排除什么呢?

  3. 革玛拉Gemara 答:是为排除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的这一条 哈拉哈halakha,因为一段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教过: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又说:人若有两所房子,隔着公共区两两相对,他愿意的话,可以在公共区里给自己造出一个私人区来。

  4. 他可以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