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盛日卷总目·第八章 赎罪日

叶八十背·80b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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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句
46
标注流失
0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15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80b.1 解答

续答 拉夫何西亚Rav Hoshaya:论液体之量的这一问,不是就一般身材的人问的(他的一口小于四分之一 罗格log),而是连巴珊王噩也算在内——那样从严的倒是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,因噩的一满腮远多于四分之一 罗格log。

  1. 论液体之量的这一问被提出时,不是就一般身材的人问的——对他来说,一口的量小于四分之一 罗格log。

  2. 这一问乃是连巴珊王噩也包括在内而问的;在那情形里,从严的是 沙迈学派Beit Shammai,因为噩的一满腮远多于四分之一 罗格log。

80b.2 反驳

拉比泽拉Rabbi Zeira 对这条论喝之罪量的 哈拉哈halakha 竭力驳难:吃有何不同,人人同量(一大枣之量);喝有何不同,各人照自己的量(取决于各人口的大小)?阿巴耶Abaye 对他说:众贤有传承:论一大枣之量,吃这么多心就安定,少于这量就不安定;论喝,人喝自己的一满腮心就安定,喝比他小的同伴的一满腮心就不安定。

  1. 拉比泽拉Rabbi Zeira 对这条论喝之罪量的 哈拉哈halakha 竭力驳难:吃有什么不同,以致众人都有同样的量,就是一大枣之量;喝又有什么不同,以致每一个人都照他自己的量担罪,就是说每人的量取决于他自己口的大小?

  2. 阿巴耶Abaye 对他说:众贤对一大枣之量有一个公认的传承:吃了这么多,他的心就安定;少于这量,他的心就不安定。

  3. 但论喝,他喝了自己的一满腮,心就安定;喝了比他小的同伴的一满腮,他的心却不安定。

80b.3 反驳

拉比泽拉Rabbi Zeira 另从一面竭力驳难:一般身材的人吃一大枣之量都满足了,连巴珊王噩也吃一大枣之量就满足么?若不然,吃也当有相对之量。阿巴耶Abaye 对他说:众贤有传承:这量使心安定,少于这量不安定;一般身材的人心大为安定,巴珊王噩只略为安定;但即便如此,这量使任何人的心安定、解除他的苦。

  1. 拉比泽拉Rabbi Zeira 为另一个缘故对此竭力驳难:难道每一个一般身材的人吃了一大枣之量都满足,连巴珊王噩吃了一大枣之量也满足么?

  2. 若不然,吃也当有相对的量。

  3. 阿巴耶Abaye 对他说:众贤有一个公认的传承:这量使他的心安定,少于这量就不使他的心安定。

  4. 然而每一个一般身材的人,心都大为安定;巴珊王噩的心却只略为安定。

  5. 但即便如此,这量使任何人的心安定,解除他的苦。

80b.4 反驳

拉比泽拉Rabbi Zeira 再驳:若是为心安定,就可问:吃肥肉,一大枣之量心就安定;吃可吃的葡萄藤嫩枝,一大枣之量心也一样安定么?阿巴耶Abaye 对他说:众贤有传承:这量心就安定,少于这量不安定;吃肥肉心大为安定,吃同量的葡萄藤嫩枝心只略为安定。

  1. 拉比泽拉Rabbi Zeira 又对此竭力驳难:若是为了心的安定,就可以提出下面这个问题:人若吃了肥肉,他的心吃一大枣之量就安定了;但他若吃了可吃的葡萄藤嫩枝,他的心吃一大枣之量也同样安定么?

  2. 阿巴耶Abaye 对他说:众贤有一个公认的传承:这个量使人的心安定,少于这个量就不使他的心安定。

  3. 然而吃肥肉,他的心大为安定;他若吃了同量的葡萄藤嫩枝,他的心只略为安定。

80b.5 反驳

拉瓦Rava 竭力驳难:一切禁食之罪量,都是在吃半个饼的工夫内吃下一橄榄之量——这段时间内吃的禁食合算成一橄榄,拖得更久吃下一橄榄的无罪。可赎罪日吃一大枣之量(量较大)也只在吃半个饼的工夫内才当罚——这似乎从宽,同样时间须吃较多;赎罪日为何不给较长的时间以配较大的量?阿巴耶Abaye 对他说:众贤有传承:在这段工夫内吃的,心就安定;拖得更久吃的,心不安定,仍在受苦。

  1. 拉瓦Rava 对此竭力驳难:一切关乎吃的禁令,定罪之量都是在吃半个饼所需的工夫之内吃下一橄榄之量。

  2. 在那段时间之内所吃的一切禁食,都合算成一橄榄之量。

  3. 然而人若在较长的时间里吃下一橄榄之量,就无罪。

  4. 可是在赎罪日,人吃了一大枣之量——那是较大的量——只有在吃半个饼所需的工夫之内吃下这量才当罚。

  5. 这看来是从宽,因为人须在同样长的时间里吃较多的量。

  6. 赎罪日为什么没有一段较长的时间,以配合那较大的量呢?

  7. 阿巴耶Abaye 对他说:众贤有一个公认的传承:在这段时间之内吃的人,他的心就安定;但在较长的时间之内吃的人,他的心不安定,他仍处在受苦之中。

80b.6 反驳

拉瓦Rava 竭力驳难:赎罪日吃的罪量是在吃半个饼工夫内吃一大枣之量;吃不洁的食物使人不洁的量却是半个饼的一半,即两蛋之量,远大得多,也须在吃半个饼的工夫内吃下。拉夫帕帕Rav Pappa 对他说:不要从这里驳——吃不洁食物而身体沾染不洁,不是妥拉律法而是拉比律法,众贤在这事上从宽:人若没在这段时间内吃下那么多不洁的食物,就不沾染不洁。

  1. 拉瓦Rava 对此竭力驳难:赎罪日吃的定罪之量,是在吃半个饼所需的工夫之内吃下一大枣之量;但吃不洁的食物、使人沾染礼仪上之不洁的量,是半个饼的一半,就是两蛋之量——那大得多——而这也须在吃半个饼所需的工夫之内吃下。

  2. 拉夫帕帕Rav Pappa 对他说:不要从这里提出驳难。

  3. 把因吃不洁食物而沾染的身体之不洁搁在一边吧,因为那不是妥拉律法,而是拉比律法。

  4. 众贤在这件事上从宽了。

  5. 人若没有在这段时间之内吃下那么多不洁的食物,他就不沾染不洁。

80b.7 反驳

革玛拉质疑:拉夫帕帕Rav Pappa 当真说过吃不洁食物而身体沾染不洁是拉比律法么?他另一句话似乎相反:经上岂不是写着「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,以致染了污秽」(利未记 11:43),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:由此——妥拉论禁吃时用了「不洁」一词——学得身体之不洁是妥拉律法。答:拉夫帕帕Rav Pappa 不是说那真是妥拉律法;那律法确是拉比所定,所引之经只是依托。

  1. 革玛拉质疑这一点:可是 拉夫帕帕Rav Pappa 当真说过:因吃不洁食物而使身体沾染不洁,是拉比律法么?

  2. 他在另一句话里似乎说的正相反:经上岂不是写着:「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,以致因此染了污秽」(利未记 11:43)?

  3.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:从这里——从妥拉论吃之禁令时用了「不洁」一词——我们学得身体的不洁是妥拉律法。

  4. 革玛拉答:拉夫帕帕Rav Pappa 的意思不是说这律法真是妥拉律法。

  5. 这律法确是拉比律法,而所引作证据的那节经文只是一个依托。

80b.8 引证

密释纳说赎罪日各样食物合算成罪量。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:吃肉连上面的盐,两者合算成一大枣之量——单吃盐虽不算吃,人既是连盐吃肉,就合为一量。照样 雷什·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:菜上的盐卤与菜合算成赎罪日禁吃的一大枣之量。革玛拉诧异:这是显然的,盐卤本身就是食物,何不合算?答:免得你说盐卤是饮料、食物与饮料不合算——所以教我们:凡为预备食物以供吃的东西,都算食物。

  1. 我们在密释纳里学过:论赎罪日的吃,一切种类的食物都合在一起,算成一个定罪之量。

  2.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:人若吃了肉,连上面的盐,这两样就合算成一大枣之量。

  3. 单吃盐虽不算作吃,但人既是把肉与盐一同吃的,它们就合成一个量。

  4. 照样,雷什·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:菜上的盐卤,与那菜合算成赎罪日禁吃的一大枣之量。

  5. 革玛拉对此表示诧异:这是显而易见的。

  6. 盐卤本身既是食物,为什么不与菜合算呢?

  7. 革玛拉答:免得你说盐卤是饮料,而食物与饮料不合算,所以它教导我们:凡为使食物可吃而预备它的东西,都被看作食物。

80b.9 引证

雷什·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:赎罪日暴食的——饱了还强迫自己吃,例如赎罪日前夕吃得过饱、禁食一开始又吃了别的东西——无罪。何故?因妥拉论赎罪日不提禁吃,而写「凡当这日不刻苦己心的,必从民中剪除」(利未记 23:29),排除了伤害自己的人,就是一点也不享受其食物的人。

  1. 雷什·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:人若在赎罪日暴食,吃到饱了还强迫自己继续吃,就无罪;例如他在赎罪日前夕吃得过饱,禁食一开始又吃了别的东西。

  2. 这是什么缘故?

  3. 因为妥拉论赎罪日没有提吃的禁令,而是写着:「凡当这日不刻苦己心的,必从民中剪除」(利未记 23:29),这就排除了那伤害自己的人,例如一个全然不享受他所吃之食物的人。

80b.10 引证

照样,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引 雷什·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:非祭司暴食了 举祭teruma,只赔本数(他所取的),不赔额外的五分之一(非法吃 举祭teruma 的人付给祭司的罚金),因论吃 举祭teruma 的人经上说「若有人误吃了圣物,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,交给祭司」(利未记 22:14)——「吃」字排除了不是在吃、而是在伤害自己的人;他仍须赔本数,因他使祭司受了损失;五分之一只由正常吃的人赔,暴食的不赔。照样,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引 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:非祭司(下一面接续)

  1. 照样,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说,雷什·拉基什Reish Lakish 说:一个非祭司暴食了 举祭teruma,他只赔本数,就是他所取的,却不赔额外的五分之一——那是非法吃 举祭teruma 的人付给祭司的罚金。

  2. 这是因为论吃 举祭teruma 的人经上说:「若有人误吃了圣物,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,交给祭司」(利未记 22:14)。

  3. 「吃」一字排除了那不是在吃、而是在伤害自己的人。

  4. 然而他须赔本数,因为他使祭司受了损失。

  5. 五分之一只由正常地吃的人赔,暴食的人不赔。

  6. 照样,拉比耶利米Rabbi Yirmeya 说,拉比约哈难Rabbi Yoḥanan 说:一个非祭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