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盛日卷总目·第七章 大祭司来读

叶七十一正·71a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19
句
60
标注流失
3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8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71a.1 引证

续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:利未记所述当日之礼整段都照这次序写、也须照这次序行,惟独这一节不按次序、要到后来才行——论他再进至圣所的那节(利未记 16:23)写在论献公绵羊那节(16:24)之前,实际上再进却在献公绵羊之后。

  1. 因为利未记所详述的当日之礼整段都是照这次序写的,礼也须照这次序行,惟独这一节除外:它写得不合次序,要到后来才行。

  2. 详述他再进至圣所的那一节(利未记 16:23),写在详述献公绵羊的那一节(利未记 16:24)之前;但实际上,他再进去是在献了公绵羊之后。

71a.2 提问

革玛拉问:凭什么认为这一节写得不合次序?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 说:他们有传承:大祭司那日换衣时浸身五次、洗手洗脚十次——每次在白衣与金衣之间更换,都先洗手洗脚、浸身、穿上另一套、再洗手洗脚。

  1. 革玛拉问:认定这一节写得不合次序,是什么缘故?

  2. 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 说:他们有这样的传承:大祭司那一日更换衣服时,要浸身五次,洗手洗脚使之成圣十次。

  3. 大祭司每次在白衣与金衣之间更换,都先洗手洗脚使之成圣,然后浸身,穿上另一套衣服,然后再洗手洗脚使之成圣。

71a.3 推论

你若说连这一节在内都按次序写,就只得浸身三次、洗手洗脚六次——照次序读,经文只示三次换衣。要凑足五次与十次,就须认定他再进至圣所是在后来、已换了金衣之后;那样他须换回白衣、再换回金衣,多出两次浸身、四次洗手洗脚。

  1. 你若说这几节经文——连这一节在内——都是按次序写的,你就只找得到三次浸身、六次洗手洗脚。

  2. 照次序读,这几节只指明三次更换衣服,那就包含三次浸身、六次洗手洗脚。

  3. 为要凑足所需的五次浸身、十次洗手洗脚,就须认定大祭司再进至圣所是在较后的时候,就是在他已换上金衣之后。

  4. 这就要他换上白衣、再换回金衣,多出两次浸身、四次洗手洗脚。

71a.4 反驳

拉比泽拉Rabbi Zeira 竭力驳难:或许利未记的次序可以不动、所需的次数仍可凑足——若他在穿白衣的礼中插进那只礼在外面(院中)行、穿金衣献的公山羊。那公山羊利未记里没提,只在民数记里提,所以插进当日之礼并不打乱利未记的次序;换上金衣再换回白衣,就多出两次浸身、四次洗手洗脚,凑足所需之数。

  1. 拉比泽拉Rabbi Zeira 对此竭力驳难:可是或许利未记经文的次序可以不动,所需的浸身与洗手洗脚之数仍能凑足——若他在穿白衣所行的礼中间,插进那只礼在圣所外、就是在圣殿院中行、并穿着金衣献的公山羊。

  2. 献那公山羊,利未记里没有提,只在民数记里提到。

  3. 所以可以把它插进当日之礼,而不打乱利未记经文的次序。

  4. 换上金衣、再换回白衣,就会多出两次浸身、四次洗手洗脚,这样就凑足了所需之数。

71a.5 解答

阿巴耶Abaye 说:论再进的那节必不合次序,因经上说「然后出来,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献上」(利未记 16:24)——这是经文里头一次说「出来」,暗示他头一次从至圣所出来之后,立刻献自己的公绵羊与百姓的公绵羊,中间没有别的插入;既如此,再进必在其后。

  1. 阿巴耶Abaye 说:显然,详述他再进去的那一节必是不合次序的,因为经上说:「然后出来,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献上」(利未记 16:24)。

  2. 这是经文里所说的头一次「出来」,暗示他头一次从至圣所出来之后,立刻就献他的公绵羊与百姓的公绵羊,中间没有别的插入。

  3. 若是这样,再进去必是在那以后才有的。

71a.6 解答

拉瓦Rava 另举一证:经上说「亚伦要进会幕,把他进圣所时所穿的细麻布衣服脱下」(利未记 16:23)——本不必说「所穿的」,这是显然的,人岂能脱下自己没穿的东西?那么「所穿的」是什么意思?是指他先前已穿过、脱过、又再穿上的那些衣服。可见这一节发生在他已从白衣换成金衣之后,所以必不合次序。

  1. 拉瓦Rava 说了另一个证据。

  2. 经上说:「亚伦要进会幕,把他进圣所时所穿的细麻布衣服脱下」(利未记 16:23)。

  3. 经文本不必说「所穿的」,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:人能脱下的,岂有不是他所穿着的东西呢?

  4. 那么经上说「所穿的」,是什么意思呢?

  5. 是指他先前已经穿过、脱下、然后又穿上的那些衣服。

  6. 因此显然,这一节发生在他已经脱下白衣、换上金衣之后的一刻。

  7. 那么它必定是不合次序的。

71a.7 反驳

拉巴·巴尔·拉夫舍伊拉Rabba bar Rav Sheila 竭力驳难:可以说经文次序不动、所需次数仍可凑足——他在穿白衣的礼中插进那只礼在外面行、穿金衣献的公山羊,就多出两次浸身、四次洗手洗脚。革玛拉答:经上岂不是写着「然后出来,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献上」,暗示头一次出来后立刻献自己的与百姓的公绵羊,再进至圣所是后来的事?

  1. 拉巴·巴尔·拉夫舍伊拉Rabba bar Rav Sheila 对此竭力驳难:可以说,经文的次序可以不动,所需的浸身与洗手洗脚之数仍能凑足,只要他在穿白衣所行的礼中间,插进那只礼在外面行、并穿着金衣献的公山羊。

  2. 这样就会多出所需的两次浸身、四次洗手洗脚。

  3. 革玛拉答:经上岂不是写着:「然后出来,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献上」(利未记 16:24)?这暗示他头一次出来之后,立刻就献他的公绵羊与百姓的公绵羊,而再进至圣所是后来才有的事。

71a.8 反驳

革玛拉质疑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的前提:整段真的都按次序写么?经上先写「赎罪祭牲的脂油,要在坛上焚烧」(利未记 16:25),后又写「作赎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……要搬到营外焚烧」(16:27);可是密释纳说看大祭司读经的人看不见公牛与公山羊的焚烧(第 27 节),而照众人对当日次序的说法,赎罪祭中要在坛上烧尽的部分(第 25 节)都是在那之后才烧的。可见这几节也不按次序。

  1. 革玛拉质疑这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的前提:整段真的都是按次序写的么?

  2. 可是在这几节中,经上写着:「赎罪祭牲的脂油,要在坛上焚烧」(利未记 16:25),然后在后面一节里写着:「作赎罪祭的公牛和作赎罪祭的公山羊,其血既带入圣所赎罪,就要搬到营外焚烧……」(利未记 16:27)。

  3. 然而我们在密释纳里学过:看大祭司诵读妥拉的人,看不见那焚烧的公牛与公山羊——那是第 27 节所说的——而照众人对当日次序的一切说法,第 25 节所说的赎罪祭中要在坛上烧尽的部分,都是在那之后才烧的。

  4. 所以显然,这几节也是不按次序的。

71a.9 解答

革玛拉答:可以说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的意思是:经文按次序,除了这一节「及其以下」。

  1. 革玛拉答:可以说,这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的意思是:这几节经文是按次序的,惟独这一节及其以下的除外。

71a.10 提问

革玛拉问:你凭什么宁可调动经文的次序?何不调动密释纳的次序?

  1. 革玛拉问:你看见了什么,以致你宁可调动经文的次序呢?

  2. 何不调动密释纳里的次序呢?

71a.11 解答

阿巴耶Abaye 说:论焚烧公牛残体的那节必不合次序,因经上先说「那放羊归与阿撒泻勒的人」(利未记 16:26),又说「那焚烧的人」(16:28)——两处都用「那……的人」,指明:放羊的人既是在较早时(赎罪祭中要烧尽的部分上坛之前)行事,焚烧公牛与公山羊残体的人也是在较早时行事,虽然论焚烧的那节写在论烧赎罪祭脂油那节之后。

  1. 阿巴耶Abaye 说:显然,详述焚烧公牛残体的那一节是不合次序的,因为经上说:「那放羊归与 阿撒泻勒Azazel 的人」(利未记 16:26),然后说:「那焚烧的人」(利未记 16:28)。

  2. 「那……的人」这一用语的重复,指明:那放羊归与 阿撒泻勒Azazel 的人既是在较早时——就是在赎罪祭中要烧尽的部分放上坛以前——行事,照样,那焚烧公牛与公山羊残体的人也是在较早时行事,虽然详述这焚烧的那一节,写在详述焚烧赎罪祭诸部分的那一节之后。

71a.12 反驳

革玛拉不受:恰恰相反,也可以反过来说:焚烧公牛与公山羊残体的人既是此时行事,放羊归与阿撒泻勒的人也只在此时——在别的祭之后——行事。

  1. 革玛拉驳回这一说:恰恰相反,人也可以作相反的主张:那焚烧公牛与公山羊残体的人既是在此时行事,照样,那放羊归与 阿撒泻勒Azazel 的人也只在此时——就是在别的祭之后——行事。

71a.13 解答

革玛拉解说这一说的难处:「那放……的人」这措辞暗示那是先前已行的。或另说:拉瓦Rava 说:放羊确是在先,因经上说「但那拈阄归与阿撒泻勒的羊,要活着安置在耶和华面前,用以赎罪」(利未记 16:10)——要活到何时?到赎罪之时。赎罪之时是何时?是献血之时,不能再晚。到那时它已被放走了。

  1. 革玛拉解说这一说的难处:「那放……的人」这一措辞,暗示那是先前已行的事。

  2. 另一说:拉瓦Rava 说:放走那公山羊确是在较早时行的,因为经上说:「但那拈阄归与 阿撒泻勒Azazel 的羊,要活着安置在耶和华面前,用以赎罪」(利未记 16:10)。

  3. 这教导:它要活着站多久呢?

  4. 它要活到赎罪的那一刻。

  5. 那么赎罪的那一刻是什么时候呢?

  6. 就是献血的那一刻,不能再晚。

  7. 到那时它已经被放走了。

71a.14 引证

革玛拉述大祭司与放羊之人后来的相见:放羊的人赎罪日次日来,若在市上(公共之处)遇见大祭司,就对他说:我主大祭司,我们办成了你的差事——就是成就了把羊送到阿撒泻勒的诫命;他称放羊为大祭司的差事,是公开表示敬重。但若在他家里遇见他,就对他说:赐生命给活人的那一位——神——我们办成了祂的差事。

  1. 革玛拉描述大祭司与那把公山羊送到 阿撒泻勒Azazel 的人后来的相见:那放羊的人在赎罪日次日来,他若在市上——一个公共之处——遇见大祭司,就对他说:我主大祭司,我们办成了你的差事,就是说我们成就了把公山羊送到 阿撒泻勒Azazel 的诫命。

  2. 他把这放羊之事称为大祭司的差事,是公开表示敬重。

  3. 但他若在大祭司家里遇见他,就对他说:那赐生命给活人的一位——就是神——我们办成了祂的差事。

71a.15 引证

借「赐生命给活人的那一位」一语,拉巴Rabba 说:蓬贝迪塔Pumbedita 的众贤彼此辞别时这样说:愿那赐生命给活人的,赐你长久、美好、安稳的生命。

  1. 借着「那赐生命给活人的一位」一语,拉巴Rabba 说:蓬贝迪塔Pumbedita 的众贤彼此辞别时,是这样说的:愿那赐生命给活人的一位,赐你长久、美好、安稳的生命。

71a.16 引证

又借此语,革玛拉解一节用相类措辞的经文,再及另几节:论「我要在活人之地行在耶和华面前」(诗篇 116:9),拉夫犹大Rav Yehuda 说:这是市集之地,那里食物所需随手可得——四处漂泊的大卫王求的是常能找到现成的供养。

  1. 再借着「那赐生命给活人的一位」一语,革玛拉解说一节用了相类措辞的经文,然后又解说另几节。

  2. 论「我要在活人之地行在耶和华面前」(诗篇 116:9)这一节,拉夫犹大Rav Yehuda 说:这是市集之地,在那里食物与所需之物都随手可得。

  3. 四处漂泊的大卫王,祷告求的是总能找到现成的供养。

71a.17 引证

经上说「因为它必将长久的日子、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」(箴言 3:2)。革玛拉问:年数有属生命的、也有不属生命的么?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说:「生命的年数」是美好的年日——经文所说加添的生命之年,是人一生中由坏转好的那些年。

  1. 经上说:「因为它必将长久的日子、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」(箴言 3:2)。

  2. 革玛拉问:难道有属生命的年数,也有不属生命的年数么?

  3. 革玛拉解说: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说:「生命的年数」是指美好的年日。

  4. 因此,经文所说这些加添的生命之年,就是人一生中那些为他由坏转好的年日。

71a.18 引证

经上说「人哪,我呼叫你们,我向世人发声」(箴言 8:4)。拉比比利迦Rabbi Berekhya 说:「人」一字虽指男人,字形却近于「妇人」,可指妥拉学者——他们像妇人一样身体软弱、不像别的男人那样多所营作,但研读妥拉时却像男子一样刚强。拉比比利迦Rabbi Berekhya 又论同一节说:如今想在坛上浇奠酒的,当把酒灌满妥拉学者的喉咙,因「人」一字又近于坛上的「火祭」,可见学者可比于坛上的火。

  1. 经上说:「人哪,我呼叫你们,我向世人发声」(箴言 8:4)。

    原文 ishim(众人)、isha(妇人)、isheh(火祭)三字形近,本段两解全系于此,中文接不住。

  2. 拉比比利迦Rabbi Berekhya 说:这里的「人」一字,意思虽是男人,字形却与「妇人」一词相近。

  3. 所以可以把它解作指这些妥拉学者:他们像妇人一样,身体软弱,也不从事别的男人所从事的许多营作;然而他们研读妥拉时,却像男子一样刚强。

    同上。

  4. 拉比比利迦Rabbi Berekhya 又论同一节说:如今凡想在坛上浇奠酒的,当把酒灌满妥拉学者的喉咙,正如经上说:「人哪,我呼叫你们。」这里用的「人」一字,又与坛上之火所用的「火祭」一词相近,暗示学者可比于坛上的火。

    同上。

71a.19 引证

拉比比利迦Rabbi Berekhya 又说:人若见妥拉在他儿女身上断绝(他们不像他成为妥拉学者),就当娶一个妥拉学者的女儿,好叫他从她所生的儿女在妥拉中长大,正如经上说「其根虽然衰老在地里,干也死在土中,(下一面接续)」。

  1. 拉比比利迦Rabbi Berekhya 又说:人若见妥拉在他儿女身上断绝了,他们不像他那样成为妥拉学者,他就当娶一个妥拉学者的女儿。

  2. 这就确保他从她所生的儿女会在妥拉中长大,正如经上说:「其根虽然衰老在地里,干也死在土中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