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逾越节卷总目·第一章 十四日之夜

叶六背·6b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17
句
56
标注流失
0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9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6b.1 解答

头一位 坦拿tanna 定作三十日,其据是:摩西在头一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那日、即尼散月十四日,就已叮嘱百姓第二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的那些 哈拉哈halakhot——那是一个月后、以珥月十四日的事。民数记 9:2、9:4–5、9:6 为证。

  1. 革玛拉说明:这条 哈拉哈halakhah 的根据是——摩西在头一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那日、即尼散月十四日站着,就已叮嘱百姓第二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的那些 哈拉哈halakhot;那是一个月之后、以珥月十四日的事。

  2. 正如经上所记,神对摩西说:「以色列人应当在所定的日期守 逾越节羔羊Pesaḥ」(民数记 9:2)。

  3. 下文又说:「于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守 逾越节羔羊Pesaḥ。他们就在西奈的旷野,正月十四日黄昏的时候,守 逾越节羔羊Pesaḥ」(民数记 9:4–5)。

  4. 紧接着又写道:「有几个人因死尸而不洁净,不能在那日守逾越节;当日他们到摩西、亚伦面前」(民数记 9:6)——摩西就在那时把第二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的那些 哈拉哈halakhot 讲给他们听。

  5. 这就证明:人当在节前三十日开讲节期的那些 哈拉哈halakhot。

6b.2 反驳

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可以这样驳那一证:摩西既已讲到逾越节的律例,便把逾越节的事一并讲完,连第二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也讲了;据此推不出通例来。

  1. 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却可以这样驳回那一证:摩西既已讲到逾越节的律例,便把逾越节的事一并讲完了,连第二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的事也在其内。

  2. 既是如此,就不能据这一件推出通例来。

6b.3 解答

那么 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定作两周,其据何在?他说:摩西在尼散月初一站着叮嘱头一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的事,据出埃及记 12:2「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,为一年之首」,下文 12:3「本月初十日,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」——托拉接着便细讲十四日所宰那羔羊的律例。

  1. 革玛拉问: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那一判是什么缘故?

  2. 他说:摩西是在尼散月初一站着,叮嘱百姓守头一个 逾越节羔羊Pesaḥ 的事,正如经上所记:「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,为一年之首」(出埃及记 12:2)。

  3. 下文又写道:「你们吩咐以色列全会众说:本月初十日,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,一家一只」(出埃及记 12:3)。

  4. 托拉接着便细讲那月十四日所宰的逾越羔羊的那些 哈拉哈halakhot。

6b.4 反驳

难:这一处虽可见节前当先讲律例,何以断定他正是在朔日说这话?或许是初四、初五也未可知。

  1. 革玛拉问:这一处虽可见人当在节前先讲逾越节的那些 哈拉哈halakhot,可何以断定他正是在朔日那天站着说这话的呢?

  2. 或许他是在尼散月初四,或是初五站着说的,也未可知。

6b.5 解答

拉巴·巴尔·希米Rabba bar Shimi 传 拉维纳Ravina 说:当据民数记 9:1「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后,第二年正月,耶和华在西奈的旷野吩咐摩西说」并 9:2「以色列人应当在所定的日期守 逾越节羔羊Pesaḥ」。可见摩西是节前两周讲的。革玛拉又问:这里也一样,何以断定正是朔日?

  1. 拉巴·巴尔·希米Rabba bar Shimi 传 拉维纳Ravina 说: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当据这一处——「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后,第二年正月,耶和华在西奈的旷野吩咐摩西说」(民数记 9:1),下文又写着「以色列人应当在所定的日期守 逾越节羔羊Pesaḥ」(民数记 9:2)。

  2. 可见摩西是在节前两周讲逾越节的那些 哈拉哈halakhot 的。

  3. 革玛拉问:这里也一样——何以断定他正是在朔日那天站着说的?

  4. 或许他是在那月初四,或是初五站着说的,也未可知。

6b.6 解答

拉夫纳赫曼·巴尔·以撒Rav Naḥman bar Yitzḥak 说:当以此处的「旷野」与彼处的「旷野」作字同则例同之推。此处写「在西奈的旷野」,彼处写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,耶和华在西奈的旷野会幕中吩咐摩西说」(民数记 1:1)。彼处既在朔日,此处论逾越节也在朔日。

  1. 拉夫纳赫曼·巴尔·以撒Rav Naḥman bar Yitzḥak 说:这条 哈拉哈halakha 当以此处所写的「旷野」与前面所写的「旷野」作字同则例同之推。

  2. 此处写着「在西奈的旷野」;彼处写着「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,第二年二月初一日,耶和华在西奈的旷野会幕中吩咐摩西说」(民数记 1:1)。

  3. 彼处既是在朔日、即那月初一,那么此处论逾越节的,也就是在朔日。

6b.7 提问

难:若如此,托拉何不先记正月的事、后记二月的事——论逾越羔羊那一段,按时序本在《民数记》开篇之前。拉夫梅纳西亚·巴尔·塔赫利法Rav Menashiya bar Taḥlifa 传 拉夫Rav 说:这正是说托拉里没有先后之序,后出之事可以写在前头。

  1. 革玛拉问:若果如此,托拉何不先写正月所发生的事,后写二月所发生的事呢?论逾越羔羊那一段,按时序本在《民数记》开篇之前。

  2. 拉夫梅纳西亚·巴尔·塔赫利法Rav Menashiya bar Taḥlifa 传 拉夫Rav 说:这正是说,托拉里没有先与后之分——就是说并无一定的时序,后出之事也可以写在前头。

6b.8 解答

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:这条只管两件各别之事;同一件事之内,写在前的便是在前,写在后的便是在后。不然「概括在前、细目在后,则概括只管细目所指」那条释经法则便立不住——那条法则非有一定的次序不可。

  1. 拉夫帕帕Rav Pappa 说:这一条只管托拉论两件各别之事的时候;同一件事之内,写在前头的便是在前,写在后头的便是在后。你若不这样说,却主张同一件事之内也无一定的次序,那么「概括在前、细目在后,则那概括只管细目所指」这条释经法则便讲不通了。

  2. 这条法则要站得住,各件事里的经句与字词非有一定的次序不可。

  3. 次序若无定准,那一处或许倒是「细目在前、概括在后」——那便要照另一条法则解,所得的结果全然不同。

6b.9 推论

再者,「细目在前、概括在后,则那概括是于细目之外再添」那条法则也有同样的难处——此处或许倒是概括在前、细目在后,次序既无定准便分不清。可见同一件事之内必有一定的次序。

  1. 再者,「细目在前、概括在后,则那概括是于细目之外再添,把与细目不类的也收进来」这条法则,也有同样的难处。

  2. 这里也一样——次序既无定准,那一处或许倒是概括在前、细目在后。

  3. 这样看来,同一件事之内必有一定的次序才是。

6b.10 反驳

难:照这个理,连两件各别之事上也用不得这几条法则了。这话在那主张「概括与细目两处相隔便不可据以推律」的一说上讲得通;可照另一说——相隔也可据以推——又当怎讲?

  1. 革玛拉问:若果如此,照上头这个理,连两件各别之事上也用不得这几条法则了。

  2. 这话在那主张「概括与细目在托拉里彼此相隔的,便不可照概括与细目那条法则推出 哈拉哈halakha 来」的一说上,是讲得通的。

  3. 可照另一说——就是主张「概括与细目纵然相隔,仍可照那条法则推」的——又当怎讲?

6b.11 解答

答:纵照那主张相隔也可推的一说,那也只管同一件事——就是所论同属一题的经句,纵不相连也算;若分属两件各别之事,便推不得,因托拉本不按时序而写。

  1. 革玛拉答:纵照那主张「概括与细目相隔也可推出 哈拉哈halakha」的一说,那也只管同一件事——就是所论同属一题的经句,纵然不写在一处,也仍算数。

  2. 至于分属两件各别之事的,便不可照概括与细目那条法则推出 哈拉哈halakha 来,因托拉本不按绝对的时序而写。

6b.12 引证

拉夫犹大Rav Yehuda 引 拉夫Rav 说:搜酵的人须把自己所有的酵作废——心里定意,口里说出。革玛拉问何故。若说是为搜时未察觉的碎屑,那碎屑本就微不足道,自然已废。

  1. 拉夫犹大Rav Yehuda 引 拉夫Rav 说:搜酵的人须把自己所有的酵作废——心里定意,口里说出。

  2. 革玛拉问:这是什么缘故?

  3. 你若说是为那搜时不曾察觉的碎屑,那碎屑本就微不足道,按其本性原已算废了。

6b.13 反驳

你若说:那碎屑既在他家里、他又看守着这屋,便算有分量、不算已废——一条 《托塞夫塔》Tosefta 岂不教过不是这样?无花果季末所剩无几又劣,主人守园是为葡萄;葡萄季末所剩亦然,主人守园是为黄瓜与葫芦。

  1. 你若说:那碎屑既在他家里受着看守,而他看守这屋是看得要紧的,那碎屑便算有分量、算不得已废——一条 《托塞夫塔》Tosefta 岂不教过并非如此么?

  2. 无花果的时令到了尽头,树上所剩的无几,成色又劣,便有理由算作主人已经弃了所有权。

  3. 只是他仍旧看守那园子,是为着那时正要收的葡萄。

  4. 照样,葡萄的时令到了尽头,所剩的那几串成色也劣,主人仍看守园子,是为着那还没收的黄瓜与葫芦。

6b.14 推论

主人若还在意那无花果、葡萄,取之便犯盗窃之禁,得许而吃的也当献什一;主人若不在意,吃是许的,不犯盗窃,也不必献什一,因那已是无主之物。可见人所不在意之物,纵在他为别故看守的地方,也不因此算有分量。屋里所剩的碎屑同理。

  1. 主人若还在意那些无花果、那些葡萄,取之便犯了盗窃之禁;得许而吃的人,也当照什一之责从中分出什一来,与别样果子一样。

  2. 主人若不在意,吃它是许的,因盗窃之禁在此不适用;吃的人也不必献什一,因那已是无主之物。

  3. 可见人所不在意之物,纵然放在他为别的缘故看守着的地方,也不因此就算有了分量。

  4. 人家里所剩的面包碎屑,照的是同一个理。

6b.15 解答

拉瓦Rava 说:所以须把酵作废,是因防着一层——只怕他在没除尽的酵里翻出一块 细面饼geluska,心里舍不得,一犹豫便犯了存酵之禁。革玛拉问:那就等找着时再作废岂不是了?

  1. 拉瓦Rava 说:所以须把酵作废,是众贤防着一层而立的——只怕他在没有除尽的酵里翻出一块 细面饼geluska 来,心里放不下它。

  2. 那饼既是要紧的,他要除时便先犹豫一下,于是犯了存酵之禁。

  3. 革玛拉问:那就等他找着时再把它作废,岂不是了?

6b.16 解答

答:只怕他找着时已经过了禁期,那时那酵已不在他名下,作废也无从作起。正如 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所说:有两样东西在律法上本不属人所有,托拉却仍叫他担责——一是公共区里挖开的坑,二是十四日第六时以后家中的酵。

  1. 革玛拉驳回这一说。

  2. 只怕他找着时已经过了禁期;到那时那酵已不在他名下,逾越节既已到,他便作废不成了。正如 拉比以利亚撒Rabbi Elazar 所说:有两样东西,在律法上本不属人所有,托拉却仍叫他为它们担责,如同那本是他的产业一般。

  3. 这两样就是:公共区里挖开的坑——挖坑的人纵不拥有它,坑所致的损害仍要他赔;并尼散月十四日第六时以后家里的酵。

  4. 那酵既不可吃、不可从它得益处,便无银钱之值,算不得他的产业;可它若还留在他境内,他仍旧犯禁。

6b.17 提问

回到作废一事:若如此,何不在十四日第四时或第五时作废?何必在十四日之夜搜酵时就办?答:第四时既非禁期所起,又非除酵之时,是个没有标记的时刻,只怕他疏忽忘了,那酵便留在手里。

  1. 革玛拉回到把酵作废这件事上。

  2. 若是如此,何不让他在尼散月十四日第四时作废,或在第五时作废呢?

  3. 何必要他在十四日之夜搜酵的时候就办?

  4. 革玛拉答:第四时既不是酵物为禁所起的时候,也不是除酵的时候,乃是一个没有标记的时刻。

  5. 只怕他一疏忽便不曾作废,那酵就留在他手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