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逾越节卷总目·第一章 十四日之夜

叶四背·4b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10
句
41
标注流失
0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21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4b.1 解答

接上问:那几样人何以可信?答:岂不是因房子本可推定已搜过——这位 坦拿tanna 认定,就搜酵这件事而论,人人都算 谨守之人ḥaverim。正如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所教:谨守之人ḥaver 死了,留下一仓粮食,纵是当日才收进去的,也推定已经献过什一。搜酵亦然。

  1. 岂不是因房子本就可推定已经搜过么——这位 坦拿tanna 认定:就搜酵这件事而论,人人都算 谨守之人ḥaverim。

  2. 所谓 谨守之人ḥaver,是在某一件事上可以推定其信实的人,如洁与不洁、什一之税等等。搜酵这件事上人人既都算 谨守之人ḥaver,人人便都可信他已经照办了。

  3. 正如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所教:谨守之人ḥaver 死了,留下一仓粮食,纵是那一日才收进仓的,那粮也推定是已经办妥了的——就是说,什一已经献过;那 谨守之人ḥaver 死前必已把粮献了什一,这是无可疑的。

  4. 搜酵也是一样:人人都算 谨守之人ḥaverim,都可信。

4b.2 反驳

难:何以见得?未必房子一概可推定已搜,或许那里之所以算搜过,正因那几个人明说自己搜了。革玛拉反驳:那几个人的话岂有分量?他们作证本是不足采信的。可见免搜之故仍在「推定已搜」。

  1. 革玛拉诘这一说:何以见得?

  2. 未必房子一概可推定已经搜过;那一处或许另有缘故——是那几个人(妇人、奴仆、未成年的)自己明说搜过了。

  3. 或许正因如此,那房子才算是搜过了的。

  4. 革玛拉驳回此说:难道那几个人的话有什么分量么?

  5. 这几样人作证本是不足采信的,说的话原靠不住。

  6. 可见租来的房子所以不必再搜,其故仍在那房子本可推定已经搜过。

4b.3 反驳

反过来诘:租来的房子不必再搜,若真因可推定已搜,那条文就不该写作「凡人都可信」——妇人、奴仆、未成年的本无可信可言;该写作「凡十四日的房子,都可推定已经搜过」才是。

  1. 革玛拉反过来诘说:那么租来的房子不必再搜,究竟是什么缘故?

  2. 若说是因那房子可推定已经搜过——

  3. 那条文就不该写作「凡人都可信」:妇人、奴仆、未成年的本无可信可言。

  4. 该写作「凡十四日的房子,都可推定已经搜过」才是——从宽而判的根据本在这里。

4b.4 反驳

革玛拉再诘:不然又当怎讲?难道这条 哈拉哈halakhah 全靠那几个人开口,反过来说,他们不开口,房子便不算搜过?若是如此,那起初的难处便可由此定谳了——可见房子并非一概可推定已搜,非得有人明说不可。

  1. 革玛拉驳回此说:不然又当怎讲?

  2. 难道这条 哈拉哈halakhah 全靠那几个人开口才立得住,反过来说,那几个人不开口,房子便不可算作搜过了么?

  3. 若是如此,起初那一难便可由此定谳——这就证明房子并非一概可推定已搜,非得有人明说才算。

4b.5 解答

革玛拉收回那结论:十四日的房子仍可推定已搜;那条文说的是另一种光景——本推定房主不曾搜,那几个妇人、奴仆、未成年的却说「我们搜了」。怕人以为众贤不信他们,故那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教我们:搜酵本是拉比律所立(按托拉的律,禁令未起之先自弃其有权便足),拉比所立之事上,众贤是信他们的。

  1. 革玛拉驳回这一结论:不然,我仍可对你说,十四日的房子是可推定已经搜过的;那么那条文所说的究竟是哪一种光景呢?

  2. 这条 哈拉哈halakhah 说的是:我们本推定房主不曾搜,而那几个妇人、奴仆、未成年的却说:我们搜过了。

  3. 怕你说众贤不信他们——他们本是不配作证的——那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便教我们:搜酵既是众拉比所立的条例(按托拉的律,人只须在禁令生效之先把自己对那酵物的所有权弃了,便已够了),那么在拉比所立的事上,众贤是信他们的。

4b.6 提问

众贤面前又提一难:人把房子租出去过逾越节,说定是已搜过的,租户却发觉不曾搜,哈拉哈halakha 如何?这算不算买卖有误,租户可以毁约?

  1. 众贤面前提出一难:人把房子租给别人过逾越节,说定那房子是已经搜过的,租户却发觉不曾搜过,哈拉哈halakha 如何?

  2. 这算不算作买卖有误,租户可以毁了这桩交易,说自己当初是当它已经搜过才应下的?

  3. 还是说,不算作买卖有误?

4b.7 解答

引 阿巴耶Abaye 的话作答:在那不雇人搜、人人自搜的地方,自不必说,人总愿自己行这诫命;就是在雇人搜的地方,也不算买卖有误——人总愿花自己的钱行诫命。故不算有误:人不会嫌自己多行一条诫命。

  1. 革玛拉举一答法,来解这一难,即 阿巴耶Abaye 所说的:在那不出工钱雇人搜酵、人人自己搜的地方,自不必说——人总愿亲手行这诫命。

  2. 就是在出工钱雇人搜酵的地方,也算不得买卖有误,因为人总愿花自己的钱行这诫命。

  3. 既是如此,便算不得买卖有误:人不会嫌自己多行一条诫命。

4b.8 引密释纳

转入下一题。别处一条密释纳: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说十四日头五个时辰都可吃酵,第六时之初把它焚了;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说头四个时辰可吃,第五时搁置(此时不可吃,却还不必焚),第六时之初焚之。无论如何,众人同认按托拉的律,酵物从第六时起便是禁的。这一条从何而得?

  1. 我们在别处一条密释纳里学过,拉比梅伊尔Rabbi Meir 说:十四日那一日头五个时辰之内都可吃酵物,到第六时之初把酵物焚了。

  2. 拉比犹大Rabbi Yehuda 说:头四个时辰之内可吃酵物,第五时里把它搁置——那时不可再吃,却还不必焚——到第六时之初才把酵物焚了。

  3. 无论如何,众人同认:按托拉的律,酵物从第六时起便是禁的。

  4. 这一条,我们是从哪里得来的?

4b.9 解答

阿巴耶Abaye 答:两节经文对看便得。一节说「七日之内,你们各家中不可有酵」(出埃及记 12:19);另一节说「头一日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」(12:15)。两节看似相违,其解是:后一节把尼散月十四日也收进除酵之内——「头一日」不是十五日、不是节期之始,乃是宰逾越羔羊的那一日。

  1. 阿巴耶Abaye 说:经上写了两节,这条 哈拉哈halakhah 由两节对看而得。

  2. 一节写着:「七日之内,你们各家中不可有酵」(出埃及记 12:19)——可见这七日之内,家里存酵是禁的。

  3. 另一节写着:「头一日,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」(出埃及记 12:15)——可见须在头一日、即节期已起之后除酵。

  4. 这看似相违的两节,怎样解得开?

  5. 革玛拉答:后一节是要把尼散月十四日也收进除酵这件事里。

  6. 「头一日」这句话,并不是指尼散月十五日,也不是指逾越节之始。

  7. 所指的是十四日,就是宰逾越羔羊的那一日。

4b.10 反驳

难:何不说那一节是要把十五日之夜、即逾越节头一夜收进除酵之内?若无此节,人或以为经上既说「七日」,便是白昼当除、夜里不必;故经说「头一日」,教人夜里也不可存酵。革玛拉驳回:这一条众贤不必由此推,别处另有出处。

  1. 革玛拉问:何不说那一节是要把十五日之夜、即逾越节头一夜,也收进除酵这件事里呢?

  2. 若没有这一节,你心里或会想:经上既写「七日」,反过来就是说白昼当除酵,夜里便不必。

  3. 故经上说「头一日」,教人连夜里也不可存酵。

  4. 革玛拉驳回这一说:这条 哈拉哈halakhah 众贤不必由这一节推出——另有一处可以学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