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逾越节卷总目·第三章 这些犯禁之物

叶四十五正·45a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17
句
48
标注流失
0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24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45a.1 解答

(接上面未完的一句)——因拿细耳人与赎罪祭那两处,是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就是同教一条通则;而两节同教一条的,那一条不可再据以类推。

  1. ——因拿细耳人的几条 哈拉哈halakha 与赎罪祭的几条,是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就是同教一条通则;而两节同教一条的,那一条便不可再据以类推。

45a.2 引证

革玛拉细说:拿细耳人一件里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的出处,就是上头所说的。至于赎罪祭,那出处在哪里呢?在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,解「凡挨了赎罪祭肉的,都要成为圣」(利未记 6:20)一节:我本可以为,俗肉挨着赎罪祭的哪一处都成了禁的,纵不曾吸着那祭的味也一样;故经上说「挨了它的肉,都要成为圣」,教人:除非那祭的味吸进了这肉里,它并不成圣。

  1. 革玛拉细说:拿细耳人这一件里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的出处,就是我们上头所说的。

  2. 至于赎罪祭,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的出处又在哪里呢?

  3. 在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里,解这一节经文:「凡挨了赎罪祭肉的,都要成为圣」(利未记 6:20)。

  4. 我本可以为:俗肉挨着赎罪祭的哪一处都成了禁的,纵不曾吸着那祭的味也一样。

  5. 故经上说「挨了它的肉,都要成为圣」,教人:除非那赎罪祭的味吸进了这肉里,它并不成圣。

45a.3 推论

那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接着说:「都要成为圣」是说它的分位如同赎罪祭本身——那祭若废了,这肉也废;那祭若合式,挨了它的肉便当照赎罪祭那更严的规矩吃,何时吃、何处吃都照它。可见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这条通则于赎罪祭一件也管用。既是这样,这条通则便不可推及全托拉,因一条 哈拉哈halakha 说在两处的,便不再推到别处去。

  1. 那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接着说:「都要成为圣」是说它的分位如同那赎罪祭本身——那赎罪祭若废了,这肉也一同废了。

  2. 那赎罪祭若是合式的,挨了它的肉便当照赎罪祭那更严的规矩吃,何时可吃、何处可吃,都照它的规矩。

  3. 可见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这条通则,于赎罪祭这一件也是管用的。

  4. 既是这样,这条通则便不可推及全托拉,因一条 哈拉哈halakha 既说在两处,便不再推到别处去。

45a.4 提问

革玛拉问:照众拉比说,拿细耳人与赎罪祭两件岂不也当算作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故「其味之分位如同其物」这一条也不可推及全托拉么?

  1. 革玛拉问:照众拉比说,拿细耳人与赎罪祭这两件岂不也当算作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如此则「其味之分位如同其物」这一条,也不可推及全托拉么?

45a.5 解答

革玛拉答:众拉比说,这两处各有各的用处,彼此推不出来;故它们不算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从这两条 哈拉哈halakha 便推得出一条通则。

  1. 革玛拉答:众拉比说,这两处各有各的用处,彼此是推不出来的。

  2. 既是这样,它们便不算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从这两条 哈拉哈halakha 便推得出一条通则。

45a.6 反驳

革玛拉问: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不从这两节推通则,他必这样诘:各有什么用处呢?慈悲之主若单写在赎罪祭上,拿细耳人一件固然推不出来,因俗物的 哈拉哈halakha 推不得于圣物;可他何不单写在拿细耳人上,赎罪祭一件便从拿细耳人推得出来——正如全托拉诸禁都是从拿细耳人推来的。这条通则既在两处都说了而其一本不必说,那便是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从它们推不出通则。

  1. 革玛拉问: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不从这两节推通则,他必这样诘:各有什么用处呢?

  2. 慈悲之主若单写在赎罪祭上,拿细耳人这一件固然推不出来,因俗物的几条 哈拉哈halakha 推不得于圣物。

  3. 圣物上另有几样严处与拘限,是俗物所没有的。

  4. 可他何不单写在拿细耳人上呢?赎罪祭这一件便可从拿细耳人推得出来,正如全托拉诸禁都是从拿细耳人一件推来的。

  5. 这条通则既在两处都说了、而其一本不必说,那便是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从它们是推不出通则来的。

45a.7 解答

革玛拉问:众拉比既不把「其味之分位如同其物」限在这两件上,他们必对你说:这两处各有用处。赎罪祭那一处是要推出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,因俗物的 哈拉哈halakha 推不得于圣物;拿细耳人那里的「泡」字,是要教「其味之分位如同其物」。两样既各有用处,便不算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从它们便推得出通则;从这里你就推得托拉全部的 哈拉哈halakha。

  1. 革玛拉问:众拉比既不把「其味之分位如同其物」这一条限在这两件上,他们必对你说:这两处各有各的用处。

  2. 赎罪祭那一处是要推出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,因俗物的几条 哈拉哈halakha 推不得于圣物。

  3. 至于拿细耳人几条律里的那个「泡」字,是要教「其味之分位如同其物」。

  4. 两样既各有用处,便不算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从它们便推得出一条通则。

  5. 从这里,你就推得托拉全部的 哈拉哈halakha。

45a.8 解答

革玛拉问: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又怎样答这一说呢?答: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必说,这两处所教的同是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,故果然是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同教一层;而通例是:凡两节同为一事而来的,都不立通则。

  1. 革玛拉问: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又怎样答这一说呢?

  2. 革玛拉答: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必说,这两处所教的同是「许物与禁物合算」,故它们果然是「两节同为一事而来」,同教一层。

  3. 而通例是:凡两节同为一事而来的,都不立通则。

45a.9 反驳

拉夫阿施Rav Ashi 对 拉夫卡哈纳Rav Kahana 说:可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教过:「凡葡萄树上结的,自核至皮所作的物,都不可吃」(民数记 6:4)一节,是教人拿细耳人所禁的这几样彼此合算;他若各样只吃一点点,合起来够了那受罚的分量,便当受罚。这就生出一问:照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——他以为禁物与许物尚且合算——还用得着教「禁物与禁物合算」么?看来照他的意思,这一层是不必推的。

  1. 拉夫阿施Rav Ashi 对 拉夫卡哈纳Rav Kahana 说:可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教过:「凡葡萄树上结的,自核至皮所作的物,都不可吃」(民数记 6:4)这一节,是就拿细耳人所禁的几样教人它们彼此合算。

  2. 他若各样只吃一点点,合起来够了那定罪的分量,便当受罚。

  3. 这就生出一问:照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——他以为禁物与许物尚且合算——还用得着教「这一样禁物与那一样禁物合算」么?

  4. 看来照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的意思,这一层是不必推的。

45a.10 解答

拉夫卡哈纳Rav Kahana 对他说:这一层仍须推,因两件并不一样——禁物与许物,惟有一同吃下去才合算;禁物与禁物,纵先后分着吃,也一样合算。换句话说:拿细耳人先吃了半橄榄大的葡萄皮,随后又吃了半橄榄大的葡萄核,照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 他仍当受罚。

  1. 拉夫卡哈纳Rav Kahana 对他说:这一层仍是要推的,因这两件并不一样——禁物与许物,惟有一同吃下去才合算;禁物与禁物,纵先后分着吃,也一样合算。

  2. 换句话说:拿细耳人先吃了半橄榄大的葡萄皮,随后又吃了半橄榄大的葡萄核,照 拉比阿奇瓦Rabbi Akiva,他仍当受罚。

45a.11 引密释纳

新一段密释纳:和面盆的裂缝里嵌着面团的,若一处有一橄榄大,便当把它除去;若不够这分量,那面便因微不足道而化去。

  1. 和面盆的裂缝里嵌着面团的:若一处有一橄榄大,便当把它除去。

  2. 那面若不够这分量,便因它微不足道而化去。

45a.12 引密释纳

照样,论浸盆除不洁的几条 哈拉哈halakha:他若在意那嵌在缝里的面、打算把它取出来使用,那面便算作一样外来之物,隔在盆与浸池的水之间,废了这一浸,那盆仍是不洁的。他若愿那面留在原处,它的分位便如同和面盆本身,不算隔物。

  1. 照样,论浸这盆以除不洁的几条 哈拉哈halakha:他若在意那嵌在缝里的面、打算把它取出来使用,那面便算作一样外来之物,隔在和面盆与浸池的水之间,废了这一浸,叫那盆仍是不洁的。

  2. 他若愿那面留在原处,它的分位便如同和面盆本身,不算作隔物。

45a.13 引证

拉夫犹大Rav Yehuda 传 撒母耳Shmuel 说:所教「合起来有一橄榄大便当除去」,单指那几块面不在补盆之处说的;它们若正在补着那盆、又要留在那里补它,他便不必除去,在心里把它作废便可。

  1. 拉夫犹大Rav Yehuda 传 撒母耳Shmuel 说:所教「合起来有一橄榄大的酵便当除去」,单指那几块面不在补盆之处说的。

  2. 它们若正在补着那盆、又要留在那里补它,他便不必除去,只在心里把它作废便可。

45a.14 推论

革玛拉断道:由此可推,不足一橄榄大的,纵不在补盆之处,他也不必除去。

  1. 革玛拉断道:由此可推——不足一橄榄大的,纵不在补盆之处,他也不必除去。

45a.15 引证

也有人把 拉夫犹大Rav Yehuda 这一句系在密释纳的末段上——「那面若不够这分量,便因微不足道而化去」。拉夫犹大Rav Yehuda 传 撒母耳Shmuel 说:所教「一处不足一橄榄大的也当除去」,单指它在补盆之处说的;它若不在补盆之处,他便当除去。由此可推:一处若有一橄榄大,纵在补盆之处,他也当除去。

  1. 也有人把 拉夫犹大Rav Yehuda 这一句系在密释纳的末段上——「那面若不够这分量,便因它微不足道而化去」。

  2. 拉夫犹大Rav Yehuda 传 撒母耳Shmuel 说:所教「一处不足一橄榄大的面也当除去」,单指它在补盆之处说的;它若不在补盆之处,他便当除去。

  3. 由此可推:一处若有一橄榄大,纵它在补盆之处,他也当除去。

45a.16 引证

革玛拉说:有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合 拉夫犹大Rav Yehuda 那一句的前一传,也有一条合后一传。合前一传的那一条教:和面盆缝里的面,在补盆之处的,不算隔物、不废那一浸,逾越节里存着也不犯禁;不在补盆之处的,便算隔物,存着也犯了逾越节不可存酵的禁。这话是就哪一种说的呢?是就有一橄榄大的说的;若不足一橄榄大,纵不在补盆之处,也不算隔物,存着也不犯禁。

  1. 革玛拉说:有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合 拉夫犹大Rav Yehuda 那一句的前一传,另有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合它的后一传。

  2. 革玛拉细说:合前一传的那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教——和面盆裂缝里的面,若在补着那盆之处,便不算隔物、不废那为除不洁所行的一浸,逾越节里存着也不犯那条禁。

  3. 它若不在补盆之处,便算作隔物;逾越节里存着,也犯了不可存酵的禁。

  4. 这话是就哪一种光景说的呢?

  5. 是就有一橄榄大的面说的;至于不足一橄榄大的,纵不在补盆之处,也不算隔物,存着也不犯什么禁。

45a.17 引证

合后一传的那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教:和面盆裂缝里的面,在补盆之处的——本面末句未完,接叶四十五背。

  1. 另有一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合 拉夫犹大Rav Yehuda 那一句的后一传,它教说:和面盆裂缝里的面,若在补着那盆之处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