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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四正·4a

这不是译本,是辅读层。中文承载文本本身,并逐句标出哪些是塔木德自己的话、 哪些是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的解释,以及哪些地方翻译必然有所流失。

段
14
句
33
标注流失
0

这一面里,有多少是塔木德自己说的?

谢法利亚Sefaria 的 威廉·戴维森William Davidson 版用 <b> 标出塔木德原文,其余为 施泰因扎尔茨Steinsaltz 补入。下面的比例是逐句从这个标记算出来的,不是判断。

这一面每读 8 句,只有一句以塔木德自己的话为主。把这件事藏起来, 读者会以为自己读的是塔木德;标出来,他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。

4a.1 反驳

——只要那几掌不是不多不少恰好一肘。依 拉瓦Rava 讲得通:那条巴拉伊塔的意思是,杂种的诸肘用张开的掌量,棚的诸肘用压紧的掌量。依 阿巴耶Abaye 却难通。

  1. ——只要那几掌不是不多不少恰好一肘。

  2. 依 拉瓦Rava 讲得通:那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的意思是,杂种之种的那几肘要用张开的掌量,棚sukka 的那几肘要用压紧的掌量。

  3. 只是依 阿巴耶Abaye,就难通了。

4a.2 解答

革玛拉Gemara 答:阿巴耶Abaye 本可这样回你:把那条巴拉伊塔改一句,作「众贤所题杂种之种的肘,是用六掌的肘量的」——别样的肘不在内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答:阿巴耶Abaye 本可这样回你:把那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改一句,作「众贤所题杂种之种的肘,是用六掌的肘量的」——别样的肘不在内。

4a.3 反驳

革玛拉Gemara 举出难处:那条巴拉伊塔的后一半既教说「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说:众贤论杂种之种所题的诸肘,都用六掌的肘量,只要不是用不多不少的掌量」,由此岂不可推出:那位无名的头一位坦拿所说的是一切的肘,不单是杂种那几肘么?

  1. 革玛拉Gemara 举出难处。

  2. 那条 《巴拉伊塔》baraita 的后一半既教说「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说:众贤论杂种之种所题的诸肘,都用六掌的肘量,只要不是用不多不少的掌量」——

  3. 由此岂不可推出:那位无名的头一位 坦拿tanna 所说的是一切的肘,不单是杂种那几肘么?

4a.4 解答

革玛拉Gemara 答:阿巴耶Abaye 本可这样回你: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岂不正是与我同一个意思么?我这话本就是依 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的意思说的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答:阿巴耶Abaye 本可这样回你: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岂不正是与我同一个意思么?

  2. 我这话本就是依 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的意思说的。

4a.5 推论

革玛拉Gemara 说:依 阿巴耶Abaye,大肘小肘这一件必是两位坦拿所争的,因为他那一断单能依 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的意思立住。只是依 拉瓦Rava,就一定得说这是两位坦拿所争的么?

  1. 革玛拉Gemara 说:依 阿巴耶Abaye,大肘小肘这一件必是两位 坦拿tanna 所争的,因为他那一断单能依 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的意思立住。

  2. 只是依 拉瓦Rava,就一定得说这是两位 坦拿tanna 所争的么?

4a.6 解答

革玛拉Gemara 答:未必如此,因为 拉瓦Rava 本可这样回你: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并不争那位无名的头一位坦拿所教的本旨——众贤所题的诸肘都是六掌的肘;他不过是要教我们这一层:杂种之种的肘不可削小,就是说不可用压紧的掌量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答:未必如此,因为 拉瓦Rava 本可这样回你: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并不争那位无名的头一位 坦拿tanna 所教的本旨——众贤所题的诸肘都是六掌的肘。

  2. 他不过是要教我们这一层:杂种之种的肘不可削小,就是说不可用压紧的掌量。

4a.7 反驳

革玛拉Gemara 举出相驳之处:若真如此,他说「杂种之种的肘不可削小」就够了,何必再说「六掌的肘」呢?那一句是要把什么排在外头呢?岂不正是要把棚的肘与巷道的肘排在外头么——那两样是用五掌的肘量的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举出相驳之处。

  2. 若真如此,他说「杂种之种的肘不可削小」就够了。

  3. 那一句「六掌的肘」,是要把什么排在外头呢?

  4. 岂不正是要把 棚sukka 的肘与巷道的肘排在外头么——那两样是用五掌的肘量的。

4a.8 解答

革玛拉Gemara 推开这一说:不是的。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那句话,是要把坛基的肘与坛上环边的肘排在外头。坛基是坛最下的一层,高一肘、边宽一肘;环边在坛基以上五肘、离地六肘,宽一肘。那两样的肘是五掌的小肘,这是众人都认的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推开这一说。

  2. 不是的:拉班西缅·本·迦玛列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 那句话,是要把坛基的肘与坛上环边的肘排在外头——坛基是坛最下的一层,高一肘、边宽一肘;那环边在坛基以上五肘、离地六肘,宽一肘。

  3. 那两样的肘是五掌的小肘,这是众人都认的。

4a.9 引证

正如经上写着:「坛的尺寸乃是如此:底座高一肘,边宽一肘,四围起边高一虎口,这是坛的座」(以西结书 43:13)。众贤这样讲那一节:「底座高一肘」指坛基;「边宽一肘」指坛上的环边;「四围起边」指坛角、就是坛四角凸出的犄角;「这是坛的座」指立在圣所里头的金坛——那也是用小肘量的。

  1. 正如经上写着:「坛的尺寸乃是如此:肘是一肘零一掌。底座高一肘,边宽一肘,四围起边高一虎口,这是坛的座」(以西结书 43:13)。

  2. 众贤这样讲那一节:「底座高一肘」,指的是坛基;「边宽一肘」,指的是坛上的环边;「四围起边」,指的是坛角、就是坛四角凸出的犄角;「这是坛的座」,指的是立在圣所里头的金坛——那也是用小肘量的。

4a.10 引证

既论到量度,革玛拉Gemara 就引 拉夫希亚·巴尔·阿希Rabbi Ḥiyya bar Ashi 说 拉夫Rav 说的一句:托拉里诸诫命的量、并使浸洗不成的隔物之律、并隔断之律,都是从西奈传给摩西的诸条哈拉哈——那几条在成文的托拉里没有根据,乃是按所传的、由神在赐下成文托拉时一并口传给摩西的。

  1. 既论到量度,革玛拉Gemara 就引 拉夫希亚·巴尔·阿希Rabbi Ḥiyya bar Ashi 说 拉夫Rav 说的一句:托拉里诸诫命的量、并使浸洗不成的隔物之律、并隔断之律,都是从西奈传给 摩西Moses 的诸条 哈拉哈halakha。

  2. 那几条 哈拉哈halakha 在成文的托拉里没有根据,乃是按所传的、由神在赐下成文托拉时一并口传给 摩西Moses 的。

4a.11 反驳

革玛拉Gemara 诘这一说:诸量果真是从西奈传给摩西的一条哈拉哈么?那明明写在托拉里:「那地有小麦、大麦、葡萄树、无花果树、石榴树,又有橄榄油和蜜」(申命记 8:8)。拉夫哈难Rav Ḥanan 说:这一整节所说的,正是为定托拉里各样哈拉哈的量。

  1. 革玛拉Gemara 诘这一说:诸量果真是从西奈传给 摩西Moses 的一条 哈拉哈halakha 么?

  2. 那是明明写在托拉里的:「那地有小麦、大麦、葡萄树、无花果树、石榴树,又有橄榄油和蜜」(申命记 8:8);拉夫哈难Rav Ḥanan 说:这一整节所说的,正是为定托拉里各样 哈拉哈halakha 的量。

4a.12 引证

小麦所定的,是人进大麻风之屋须待多久才沾不洁的量。密释纳所学的是:人进那生了大麻风的屋(见利未记 14 章),衣裳搭在肩上、凉鞋与戒指拿在手里的,他与那几样立时都成为不洁。他若是穿着衣裳、脚上穿着凉鞋、指头上戴着戒指,他立时成为不洁,那衣裳凉鞋戒指却仍是洁的,直到他在屋里待够吃半个饼的工夫。那是按麦子饼算的——麦子饼吃得快些——不按大麦饼算;又是按人斜倚着、就着小菜吃算的,那样吃得更快。这正是托拉就小麦所定的一个量。

  1. 小麦所定的,是人进大麻风之屋须待多久才沾上不洁的量,正如我们在一条密释纳里学过:人进那生了大麻风的屋(见利未记 14 章),衣裳搭在肩上、凉鞋与戒指拿在手里的,他与那几样——衣裳、凉鞋、戒指——立时都成为不洁。

  2. 他若是穿着衣裳、脚上穿着凉鞋、指头上戴着戒指,他立时成为不洁,那衣裳、凉鞋、戒指却仍是洁的,直到他在屋里待够吃半个饼的工夫。

  3. 这是按麦子饼算的——麦子饼吃得快些——不按大麦饼算;又是按人斜倚着、就着小菜吃算的,那样吃得更快。

  4. 这正是托拉就小麦所定的一个量。

4a.13 引证

大麦也用来定量,正如密释纳所学:尸首上一块大麦粒大的骨头,摸着或抬着就传不洁,却不藉着帐幕传不洁——那骨头若在屋里,并不使屋里一切器物成为不洁。

  1. 大麦也用来定量,正如我们在一条密释纳里学过:尸首上一块大麦粒大的骨头,人摸着它或抬着它就沾上不洁,它却不藉着帐幕传不洁——那骨头若在屋里,并不使屋里一切器物成为不洁。

4a.14 引证

葡萄树所定的量,是拿细耳人的四分之一 罗格log 酒。拿细耳人本禁喝酒,他若喝了那个量,就当受鞭责。

  1. 葡萄树所定的那一个律法上的量,是 拿细耳人nazirite 的四分之一 罗格log 酒。

  2. 拿细耳人nazirite 本是禁喝酒的;他若喝了那个量,就当受鞭责。